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4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截至2022年7月27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4,600,000.00元,剩余金额2,985,4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8110801012002491742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84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审阅、验资服务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30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税)为16,320,754.7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679,245.28元。
2.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海宁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601.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36,601.26万元。
2025半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企业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535.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17,934.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6,601.2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76,928.88万元(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4,837.78万元,其中尚未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5,133.7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9.37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5.38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5,133.79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附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300,000.00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截至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300,000.00元(含税),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14,600,000.00元(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00,00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7月28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550,000.00元(含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2,264.15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7月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5,133.79万元。
5.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上述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601.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7.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84,837.78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5,133.79万元;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59.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0.00万元,利息收入、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59.37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55.38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9.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改变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逸集团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逸盛 指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逸盛新材料 指 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逸宸 指 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
恒逸锦纶 指 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绍兴恒鸣 指 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恒逸己内酰胺 指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青峙码头 指 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PTA 指 精对苯二甲酸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0),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因公司发展成长和经营提升需要,增强生产经营便利性,需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如下: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增加年初预计相关关联交易的金额,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分别与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杭州逸宸、恒逸锦纶、绍兴恒鸣、恒逸己内酰胺、青峙码头签订PTA产品购销协议、锦纶切片购销协议、辅助材料产品购销协议、聚酯产品购销协议、货物装卸服务协议。
因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杭州逸宸、恒逸锦纶、绍兴恒鸣、恒逸己内酰胺、青峙码头为公司关联方,且交易事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1、《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2、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5年度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的授权期限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审议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批准之日止。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05月31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5527989627
3、注册资本:458,000万元
4、住所: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西侧石化功能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厂区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7、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住房租赁;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8、主要股东: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AFXPF3N
3、法定代表人:徐保岳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荣盛路1号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 经查询,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02月0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B0WJH82
3、法定代表人:陈毅荷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民围村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生产:锦纶6切片及锦纶6纺丝;服务:纺织环保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杭州锦绎实业有限公司、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青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08月12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74328471J
3、注册资本:21,379万元
4、住所: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围垦十五工段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陈毅荷
7、主营业务:差别化民用高速纺锦纶切片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合法无须审批的项目
8、主要股东:杭州锦绎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02月0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BDRDY61
3、法定代表人:王雄方
4、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14幢
5、注册资本:212,000万元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股东:福建坤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淇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禾元控股有限公司、施畅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2008年01月10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06049462
3、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临江工业园区(农二场)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熊烨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3年09月2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532690988
3、注册资本:1,710万美元
4、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富山路8号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6、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7、主营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香港)港发投资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 关联关系
(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四、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采购PTA
恒逸石化与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签订的《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需方向供方采购其生产的PTA,其中:2025年新增向海南逸盛采购PTA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新增向逸盛新材料采购PTA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PTA价格参考CCF和中纤网两家信息公司每月公布的全月均价
交易价格:以逸盛对外月度PTA报结价为准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2、向杭州逸宸、恒逸锦纶采购锦纶切片
恒逸石化与杭州逸宸、恒逸锦纶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锦纶切片,其中:2025年新增向杭州逸宸采购金额不超过110,000万元;2025年新增向恒逸锦纶采购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3、向绍兴恒鸣采购辅助材料
恒逸石化与绍兴恒鸣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辅助材料, 2025年新增向绍兴恒鸣采购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4、向恒逸己内酰胺销售辅助材料
恒逸石化与恒逸己内酰胺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供方向需方提供辅助材料, 2025年新增向恒逸己内酰胺销售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辅助材料和包装物供需双方参照供方购入成本价,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确认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5、向绍兴恒鸣销售聚酯产品
恒逸石化与绍兴恒鸣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聚酯产品,2025年新增向绍兴恒鸣销售聚酯产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参考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6、向青峙码头采购货物装卸服务
恒逸石化与青峙码头签订的《货物装卸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需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供方向需方提供原料及产品的货物装卸服务,2025年新增向青峙码头采购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供需双方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定价:各项目运输费标准由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确认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保障公司下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有利于深化公司的战略布局,服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对于向逸盛新材料和海南逸盛的PTA采购,是为了充分发挥产业链及规模经营优势,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将根据子公司产能情况进行调整,严格将采购金额控制在协议约定范围之内。
杭州逸宸、恒逸锦纶从事锦纶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上市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源自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发挥产业链及规模经营优势,属于双方达成的市场化交易行为。
绍兴恒鸣从事聚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上市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源自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向其销售聚酯产品以及向其采购辅助材料,有助于充分发挥产业链及规模经营优势,提升公司竞争优势。
向恒逸己内酰胺及其子公司销售辅助材料,是根据公司产品的经营策略而发生,均为双方达成的互惠互利交易行为。
向青峙码头采购货物装卸服务,是为了有效提升公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协调发展;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9月3日9:15-2025年9月3日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9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相关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和相关公告。
3. 上述议案1至议案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0、议案2.01、议案2.02、议案2.0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04至2.13、议案3.00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6. 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的子议案3.01和3.02为关联交易,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议案3的子议案3.01和3.02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冠双;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3
2.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说明:
1.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行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具体如下:
1、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邱奕博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新刚先生 等相关公司人员参加。
4、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5年9月1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hysh@hengyi.com),公司将在本次活动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2、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邱奕博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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