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东生物”)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药品临床研究项目”投资期限进行调整,延期2年。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3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34,79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2,083,983.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2,708,416.51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5681号”《验资报告》。1
1本公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8,416.51元与验资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0,659.41元差异7,757.10元,系计划发行费用与实际存在差异:1.实际发行报告制作费用较预计减少9,433.93元;2.实际印花税较预计增加1,676.83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议案》,公司拟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6,100.00万元用途,用于对全资子公司硕德药业增资并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项目”,新增募投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0,90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1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187.06万元及其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经上述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注:此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未包含理财收益金额。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药品临床研究项目”投资期限进行调整,延期2年,具体情况如下: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药品临床研究项目”包括:优格列汀片和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两个子项目,其中,优格列汀片子项目目前已完成III期单药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试验报告,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子项目已完成验证性临床试验,于2024年11月申报生产并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CDE)受理,目前正在审评中。项目延期的原因为:优格列汀片子项目目前已完成III期单药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试验报告,还需要开展一项联合二甲双胍的临床试验才可满足提交上市申请的条件。基于目前市场的竞争情况及商业化风险,公司将审慎评估后择机开展联合给药的Ⅲ期临床试验。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使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
项目投资期限延长2年,延期至2027 年8 月31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药品临床研究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药品临床研究项目”延期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88513 公司简称:苑东生物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7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且合规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药品临床研究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生产信息化系统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实施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的业务需求而产生,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在制药产业中的融合,实现药品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本次交易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招标流程遴选供应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服务能力、解决方案、项目实施经验、项目团队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考察,通过招投标流程比价,在符合商业惯例的前提下,从交易价格谈判、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等方面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长王颖女士为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8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生产信息化系统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8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雯婕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必要且合规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药品临床研究项目”延期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生产信息化系统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实施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的业务需求而产生,有助于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在制药产业中的融合,实现药品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招标流程遴选供应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服务能力、解决方案、项目实施经验、项目团队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考察,通过招投标流程比价,在符合商业惯例的前提下,从交易价格谈判、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等方面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生产信息化系统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生产信息化系统
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德药业”)拟向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力佳”)采购生产信息化系统。硕德药业拟就该事项与齐力佳签订《齐力佳智慧生产质量管理系统(IMMS)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20万元,合同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在制药产业中的融合,实现药品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结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生产信息化系统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硕德药业拟向齐力佳采购生产信息化系统。硕德药业拟就该事项与齐力佳签订《齐力佳智慧生产质量管理系统(IMMS)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20万元,合同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
本次合作的对手方齐力佳由纪昌平先生实际控制,纪昌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王颖女士的妹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纪昌平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齐力佳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齐力佳的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合作的对手方为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一)工商基本信息
(二)股权结构
齐力佳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纪昌平持股90%,梁勇持股10%。纪昌平先生为齐力佳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齐力佳主营业务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等,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关联关系说明
齐力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昌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王颖女士的妹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纪昌平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齐力佳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齐力佳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实施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的实际业务需要,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招标流程遴选供应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服务能力、解决方案、项目实施经验、项目团队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考察,通过招投标流程比价,在符合商业惯例的前提下,从交易价格谈判、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等方面保证上市公司利益。齐力佳团队医药行业经验丰富,能准确理解和分析医药生产、质量相关数字化需求,并结合其20年行业经验给出专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和医药质量体系合规建议,同时齐力佳被列入成都市和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商名录,能够提供专业的数字化建设与实施服务。根据本次招投标对比,最终拟定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为此次生产信息化系统供应商,硕德药业将与交易对方齐力佳签订《齐力佳智慧生产质量管理系统(IMMS)采购合同》。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硕德药业拟与齐力佳签署的《齐力佳智慧生产质量管理系统(IMMS)采购合同》,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合称“双方”,各称“一方”。
2、服务范围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IMMS系统建设实施提供服务。
3、服务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软件采购及实施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2,200,000.00(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含增值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软件费用80万元,实施费用140万元。
上述费用包含乙方提供采购及服务所需的人工成本、物料成本、相关税费和保险(如有)的全部费用,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能获取的全部报酬。
4、协议期限
合同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
5、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为该系统按合同约定交付标准验收后一次性付款,当IMMS系统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当期总价的95%,即209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零玖万元整)。
(2)剩余合同总价的5%(即1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元整)作为质保金从当期整体验收合格起一年后支付。
6、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及赔偿
(1)任一方未履行、延迟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守约方因另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2)甲方延期支付服务费用,应按照欠付费用每日万分之三(0.0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如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4)除以上条款的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10%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8、其他
(1)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乙方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2)当期项目验收上线后,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2年免费的系统维护,保证甲方正常稳健运行系统。如有系统问题不满足需求,则乙方将负责免费对软件进行修正。下述原因引发的软件问题不在保证范围内:
1)甲方操作不正确。
2)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软件产品原因。
3)硬件或网络故障原因。
4)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等。
(3)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就上述交易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施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的业务需求而产生,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在制药产业中的融合,实现药品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需求变更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合同的履约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生产信息化系统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施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的实际业务而产生,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在制药产业中融合,实现药品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本次交易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招标流程遴选供应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服务能力、解决方案、项目实施经验、项目团队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考察,通过招投标流程比价,在符合商业惯例的前提下,从交易价格谈判、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等方面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生产信息化系统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颖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生产信息化系统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实施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的业务需求而产生,有助于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在制药产业中的融合,实现药品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招标流程遴选供应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服务能力、解决方案、项目实施经验、项目团队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考察,通过招投标流程比价,在符合商业惯例的前提下,从交易价格谈判、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等方面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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