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发行了公司202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2.06%,发行期限为163天,兑付日为2025年8月15日。
2025年8月15日,公司兑付了2025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009,199,452.05元。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5,036,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须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6号)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合计931,021,605股。其中,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15,036,674股,限售期为36个月,其所认购股份将于2025年8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
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至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5年8月22日,其所持限售股份限售期将满,本次解除限售不会影响其履行承诺。
(三)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15,036,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股份限售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股份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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