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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83)。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况。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84)。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注册资本变化以及住所变化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及废止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子议案及分项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9《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1《关于修订<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2《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3《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4《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5《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6《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7《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8《关于修订<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9《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2《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4《关于修订<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5《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6《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7《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8《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9《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0《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1《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2《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3审议《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董事倪德锋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罗丹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4.34审议《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董事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罗丹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4.35审议《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6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7审议《关于废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重点提示:子议案4.1至4.13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5.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成长和经营提升需要,增强生产经营便利性,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新增向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00万元,新增向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与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宸”)、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锦纶”)签订《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杭州逸宸、恒逸锦纶采购锦纶切片金额分别不超过110,000万元、7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恒鸣”)签署《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绍兴恒鸣采购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海南逸盛的董事长、逸盛新材料的董事。

  由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锦纶、杭州逸宸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2《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逸己内酰胺”)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恒逸己内酰胺销售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恒鸣签署《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绍兴恒鸣销售聚酯产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新刚先生同时担任恒逸己内酰胺的董事。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3《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劳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峙码头”)签署《货物装卸服务协议》,新增向青峙码头采购货物装卸服务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吴中先生同时担任青峙码头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吴中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8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8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况。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8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注册资本变化以及住所变化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4.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成长和经营提升需要,增强生产经营便利性,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新增向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00万元,新增向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与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宸”)、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锦纶”)签订《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杭州逸宸、恒逸锦纶采购锦纶切片金额分别不超过110,000万元、7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恒鸣”)签署《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绍兴恒鸣采购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海南逸盛的董事长、逸盛新材料的董事。

  由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锦纶、杭州逸宸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逸己内酰胺”)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恒逸己内酰胺销售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恒鸣签署《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向绍兴恒鸣销售聚酯产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新刚先生同时担任恒逸己内酰胺的董事。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劳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峙码头”)签署《货物装卸服务协议》,新增向青峙码头采购货物装卸服务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吴中先生同时担任青峙码头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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