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5日
至2025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特别决议议案:3、4.01、4.02、5、6、7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亚平、林明、张晰泊、胡智勇、白若雪、徐州芯思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其他人员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二)登记地点: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传真:010-83030089
联系电话:010-83030086
邮箱:ir@numems.com
联系人:林明、东秋月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33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东锋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6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00,715,66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62,511,642.96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51%。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与《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3.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披露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4.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等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把资金用于新项目的研发建设,同时延长四个募投项目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对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6. 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该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随之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0.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34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322,510.3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1,475,695.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6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00,715,66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62,511,642.96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51%。本半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与《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3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
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延长“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陀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加速度计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四个募投项目实施期限。
● 本次拟调整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新增的募投项目: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对应调整资金16,823.81万元投入新项目“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维持不变。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把调减的资金用于新项目的研发建设,同时延长四个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21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26.74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7,63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95.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35,435.9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25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和投资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把调减的资金全部用于新项目的研发建设,同时拟延长四个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维持不变,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原因
1、 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陀螺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在本项目中,原有投资计划中规划了6,570万元用于购置场地与装修,进行研发项目的实施,占总投资额的28.59%。但自2023年以来,受经济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适当延缓了购置办公场地事宜,导致该部分募投资金并未使用。基于上述背景,为更好的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经过谨慎研究,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与装修费”调整为“场地租赁费”。
高性能MEMS陀螺仪具有一种产品一种工艺的特点,其生产工艺和封装工艺都需要根据具体产品进行设计和调试。这种特性导致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针对各类技术问题研发专项解决方案,从而增加了技术开发与工程化试制投入。基于该实际情况和需要,结合目前项目的实施进度,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拟在不改变本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场地购置与装修费”调减,“技术开发与工程化试制费用”调增,并将本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基于以上调整,本项目具体投资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 高性能及工业级MEMS加速度计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在本项目中,原有投资计划中规划了4,886万元用于购置场地与装修,进行研发项目的实施,占总投资额的33.33%。但自2023年以来,受经济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适当延缓了购置办公场地事宜,导致该部分募投资金并未使用。基于上述背景,为更好的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经过谨慎研究,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与装修费”调整为“场地租赁费”。
本项目内容包括新一代高性能MEMS加速度计和工业级三轴加速度计的开发和产业化。其中,高性能MEMS加速度计采用谐振式原理,可以得到比目前普通电容式加速度计更高的性能,适用于地震监测、石油勘探等应用场景。工业级三轴MEMS加速度计具有低噪声、小体积、低功耗、高性价比等特点,适用于振动监测、倾角测量、惯性导航等多个领域,可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范围,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惯性传感器产品组合。基于本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方式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拟在不改变本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将调减的“场地购置与装修”费用后续调整用于增加本项目的技术开发与工程化试制投入,并将本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基于以上调整,本项目具体投资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3、 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在本项目中,原有投资计划中规划了5,010万元用于购置场地与装修,进行研发项目的实施,占总投资额的31.97%。但自2023年以来,受经济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适当延缓了购置办公场地事宜,导致该部分募投资金并未使用。基于上述背景,为更好的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经过谨慎研究,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与装修费”调整为“场地租赁费”。
本项目是公司在惯性传感器领域的技术积累,针对高性能MEMS传感器的未来发展方向,开发的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包括谐振式压力传感器、大量程绝压传感器及工业级压力传感器,并预期在航空电子、仪器仪表、工业制造、气象探测、高铁车辆控制等领域实现广泛应用。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的不确定性及实施方式的调整,为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和核心技术的有序开发,确保研发投入与市场需求保持动态平衡,公司决定调整该项目实施节奏,并对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具体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基于上述资金规划的调整,结合目前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适度调整原有募投项目的投入节奏,预计完成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4、 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目前,“MEMS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已经根据市场需求完成了部分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部分封装测试产能也已经达到量产规模,但受限于整体宏观环境的增速放缓,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增加,按原计划投资存在短期内实际收益难以匹配投入成本的可能性。公司结合市场最新动态以及客户的切实需求,基于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针对本项目的厂房租赁费、场地装修及设备购置与安装费进行了调整,以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同时确保项目产能与市场需求动态匹配。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基于上述资金规划的调整,结合目前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适度调整原有募投项目的投入节奏,将项目完成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综上所述,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整体投资进度有所延缓,面对上述挑战,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保证公司募集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持续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并结合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经审慎考虑,公司计划适度调整原有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减,将对应调减金额16,823.81万元投入新项目“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同时,将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
三、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 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为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本项目聚焦惯性测量单元(IMU)的研发与量产,面向无人驾驶、商业航天、机器人、低空经济等高精度定位与姿态感知场景,系统性地开发高精度车规级芯片IMU、高精度MEMS惯性测量单元、工业级MEMS IMU及民机MEMS航姿参考系统四大类核心产品。
(二)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在不超过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无息借款方式向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所需资金,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5年,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
(三)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期五年,计划总投资16,823.81万元,具体投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四)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公司实施本项目具备有利的政策环境
从宏观政策层面分析,本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集成电路产业。《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指出“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攻坚期”。国家层面对集成电路自主化、高端传感器可靠性及战略领域装备升级的持续政策加码,为本项目构建了“技术攻关-制造升级-场景验证”三位一体的利好环境。
2、 公司实施本项目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工业数字化转型浪潮下,高端IMU已成为无人系统姿态控制、高精度定位的刚需元器件。当前高端IMU市场份额由欧美企业垄断,中国工业传感器国产化率较低。随着工业数字化转型对高精度姿态感知器件的刚性需求持续释放,本项目面向的寻北级IMU市场正迎来广阔的国产替代蓝海,整体市场空间庞大且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本项目瞄准的IMU产品线,正处于全球市场高速增长与国产替代战略窗口期,市场空间广阔。
3、 公司实施本项目具备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构建了覆盖MEMS芯片设计、工艺开发到封装测试的全链条自主技术体系,已形成多项发明专利等,确保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其核心产品如MEMS陀螺仪和加速度计性能达国际先进水平,通过全解耦多质量块结构设计显著抑制振动干扰,并依托ASIC芯片算法实现灵活调参优化性能。
在研发投入与创新能力上,2024年研发费用达1.0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7.07%,支撑关键开发:优化Z轴陀螺仪精度至导航级,成功开发车规级6轴IMU(满足L3+自动驾驶需求)和超低噪声自校准加速度计,并前瞻布局导航级陀螺仪、水下导航系统等前沿方向。研发团队实力雄厚,截至2024年底,研发成员占比达员工总数的48%(其中硕士/博士占比达51%),核心成员拥有深厚的行业背景,显著强化了公司的产业化能力。公司自主开发非标体硅加工工艺,并与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等晶圆厂深度协同,确保量产落地高效实施。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决定是基于当前行业前景、市场需求以及公司目前经营现状、战略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动、项目无法顺利推进等风险。
五、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是公司结合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为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把调减的资金全部用于新项目的研发建设,同时延长四个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等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把资金用于新项目的研发建设,同时延长四个募投项目实施期限。
七、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审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37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2号)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21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26.74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7,63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95.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35,435.9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258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将对应调整资金投入新项目“惯性测量单元(IMU)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等相关薪酬费用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二)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三)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房租、物业费等款项,由于多个募投项目共用同一场地,相关租赁合同已统一由实施主体北京芯动致远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若通过多个募投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便。
(四)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购置材料时,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支付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相关支出,在定期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统计编制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
2、公司财务部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流程,经财务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将以自有资金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
4、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对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
七、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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