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47,767,000.00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的项目及截止2025年8月15日的使用、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合并变更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作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号)。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捷研究公司”)作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投入使用。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新增一个实施地点。延期后“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拟使用约3,572.00万元用于研发设备购置,约2,136.00万元用于新增实施地点的装修,约2,610.00万元用于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约1,708.73万元用于其他研发相关设备、设施等的购置与支出,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展进行适度调整及分阶段投入。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5号)。
二、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的支出包含募投项目项下的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操作困难且影响支付效率。
2、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的支出如涉及从境外采购商品或服务时,一般以外币与供应商进行结算,通过付汇业务付出相应款项,且该类采购过程中会产生增值税、关税等支出,目前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无法进行外币的付汇业务,税金的支出亦需由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统一支付。
3、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对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和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经办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公司财务部门逐笔记录并定期汇总募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先行垫付的情况,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
2、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根据明细台账及汇总表,统计每月发生的以自有资金及已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经公司募集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通过后,定期做募集资金的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问询。
四、 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可以满足公司运营效率的要求,提高公司资金周转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审批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系公司依据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
2、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4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421,4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7.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973.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6,453,872.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546,101.02元。
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的项目及截至2025年8月15日的使用、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 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项目为“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该项目由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为160,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76,170.00万元;该项目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8月15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上表中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收益,截至2025年8月15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9,848.85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准。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号)。
(二) 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但近年来产业链竞争加剧,各环节产品价格下行,经公司审慎考虑,如现阶段继续实施该项目可能面临项目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的风险,需调整项目投资策略。因此,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未来公司将根据行业及业务发展情况,再行决定是否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推进该项目。
三、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业务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将“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净额28,430.24万元及相关利息收入(指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将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转出完成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相关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后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变化、市场需求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计划等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 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恩捷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增加一个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851弄”。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47,767,000.00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的项目及截止2025年8月15日的使用、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合并变更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作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号)。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捷研究公司”)作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投入使用。
二、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需新增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该项目目前的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由于公司拟在上海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设立新能源上海管理总部、恩捷研究院等公司管理机构,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集团总部办公楼、研发中心及海外运营总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号),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为满足公司的研发需求,保障“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的高效推进,拟新增上述项目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851弄”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本次需延期的募投项目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 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近年来公司主要产品锂电池隔离膜所处的行业市场变化及设备更新迭代较快,公司在该项目实验设备购置等研发活动上较为审慎,同时实施主体恩捷研究公司前期工商注册进度不及预期。在此情形下,出于谨慎性考虑,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在项目实施主体工商手续完成前,公司开展的研发活动和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场所花费等主要使用自有资金,导致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未达预期。为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精准投入,避免因进度压缩导致非必要支出,公司决定将“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2月31日。
(二) 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目前“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恩捷研究公司的工商注册已完成并于2023年投入使用,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相关研发活动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同时基于相关技术领域进行前瞻性技术储备,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三) 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截至2025年8月15日,“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26.73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存放于项目实施主体恩捷研究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对于上述募集资金余额,恩捷研究公司拟使用约3,572.00万元用于研发设备购置,约2,136.00万元用于新增实施地点的装修,约2,610.00万元用于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约1,708.73万元用于其他研发相关设备、设施等的购置与支出。
公司将密切关注“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的进度情况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有序推进项目后续建设投入,强化全过程动态管理,必要时对相关资金投入进行及时调整,保障项目的高效推进及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合规高效使用,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继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台账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规定专门部门负责募投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工作,严格监督项目的进展;(3)建立内部跟踪和反馈机制,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
四、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是对原定规划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背景、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审批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9月4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1、议案2.00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1、 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 本次股东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 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排列。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白云飞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度修订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条款相应废止,同时增设职工董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71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