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90 公司简称:九丰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固定现金分红:拟定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266,00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金额(850,000,000.00元,含税)的31.29%,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79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特别现金分红:将在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后综合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暂不涉及。
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四、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固定现金分红: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266,00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金额(850,000,000.00元,含税)的31.29%,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79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特别现金分红:将在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后综合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暂不涉及。
此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266,000,000.00元(含税)
● 每股分配比例:预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79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背景及方案
(一)现金分红规划及2024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2024年6月,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明确2024-2026年全年固定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7.50亿元、8.50亿元、10.00亿元,每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频次为2次,并叠加附条件特别现金分红。
公司2024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780,000,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33%:其中固定现金分红750,000,000.00元,另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同比增长28.93%,达到特别现金分红条件,实施特别现金分红30,000,000.00元。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2025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072.55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23,007.42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9,998.05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与财务情况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固定现金分红: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266,00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金额(850,000,000.00元,含税)的31.29%,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79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特别现金分红:将在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后综合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暂不涉及。
此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基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当期经营成果制定的,并合理统筹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尽快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慕长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截至2024年末,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一、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六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0,000.00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50.64万元。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授权,公司连同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于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408 2601 0400 14165)所存储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510 2065 2900 0259 183)所存储募集资金的用途为“支付现金对价”,上述账户资金均已按计划完成投入,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支付现金对价”募投项目合计515,169,740.10元。
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置换出具同意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2023年3月,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515,169,740.10元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除上述置换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在期限届满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30,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投资种类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
2025年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投资种类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羸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06009期、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06433期本金已全部收回,当期实现收益分别为人民币8.68万元、7.64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已完成投入,上述项目节余资金分别为477,431.05元、24,349.75元(主要系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已全部转入在中信广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后续将按实际投建需要,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决定资金用途。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表: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川西名山2×20万吨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名山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主要系名山项目拟征用土地已经通过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并上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需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后,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批复文件至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转发至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收到批复文件后将按规定开启土地招拍挂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名山项目土地尚未取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因取得项目土地审批手续是项目开发建设的重要前提,因此名山项目尚未正式动工建设,项目投建进度出现滞后。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名山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名山项目预计可投入运营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
注2: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计划投资总额为10,000.00万元,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12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1,880.00万元,该项目已投入完毕。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8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公告。
2025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将受让价格调整为11.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年8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25年8月15日,公司已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6,400,000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计税价格为11.8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66,211,503股,截至2025年8月10日)的0.96%。
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间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026年年度报告实际披露日、2027年年度报告实际披露日,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至8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19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天然气业务、LPG业务、特种气体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规划,以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16:00-17: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业务发展规划、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16:00-17:00
(二)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总经理吉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影霞女士,独立董事王新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至8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8103095
联系邮箱:jxjf@jovo.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