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盛银”)、诸暨富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诸暨富华”)、浙江华睿胡庆余堂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睿胡庆余堂”)、浙江华睿火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睿火炬”)、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睿嘉银”)、诸暨华睿新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睿新锐”,前述主体合称为“华睿盛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睿盛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451,82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49,036,700股的4.999998%,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华睿盛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信息
4、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基本信息
5、信息披露义务人5的基本信息
6、信息披露义务人6的基本信息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8月1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睿盛银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649,036,700股来计算。
注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东履行前期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元生物
股票代码:688238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岭北镇金山湖村323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9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诸暨富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岭北镇金山湖村153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9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浙江华睿胡庆余堂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人民中路356号13层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9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浙江华睿火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900号1层1030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9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5: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幢209-6-200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9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6:诸暨华睿新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人民南路81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9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若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2、 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3、 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信息
4、 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基本信息
5、 信息披露义务人5的基本信息
6、 信息披露义务人6的基本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睿盛银的法定代表人为宗佩民,华睿火炬、华睿嘉银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睿胡庆余堂、诸暨富华、华睿新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诸暨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490,367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实施,目前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首次发行并公开上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33,867,600股(含IPO前取得的股份数量及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671%。其中,华睿盛银持有公司股份17,72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933%;诸暨富华持有公司股份5,7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24%;华睿胡庆余堂持有公司股份4,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35%;华睿火炬持有公司股份 3,8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50%;华睿嘉银持有公司股份1,9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75%;华睿新锐持有公司股份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5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32,451,825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999998%。其中,华睿盛银持有公司股份18,822,145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000%;诸暨富华持有公司股份6,282,9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80%;华睿胡庆余堂3,824,693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93%;华睿火炬持有公司股份2,072,787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94%;华睿嘉银持有公司股份1,449,3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33%;华睿新锐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2023年4月24日-2023年10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6,050,663股,截至2023年10月23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7,965,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8671%减少至5.8640%。
(二)2024年11月28日,公司完成20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登记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稀释的股份变动比例为0.014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8640%减少至5.8495%。
(三)2025年5月30日-2025年8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5,513,392股,截至2025年8月18日,持有公司股份为32,451,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8495%减少至4.99999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明确描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诸暨富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浙江华睿胡庆余堂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浙江华睿火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5: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6:诸暨华睿新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8月1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诸暨富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浙江华睿胡庆余堂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浙江华睿火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5: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6:诸暨华睿新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8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