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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的名称:交科院(四川)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一、 共同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交科院(北京)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路网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乙路行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携手推进交通领域快速检测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发展,打造集“研发、制造、集成、服务”于一体的快速检测设备产业化平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50万元、交科院(北京)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北京路网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西安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乙路行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各方均以现金出资。

  (一)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交科院(四川)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普河路1088号

  经营范围:(具体以公司成立后取得的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交科院(北京)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3573689C

  2、成立时间:2000-06-06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南小白楼2层

  4、法定代表人:张晓东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仓储服务: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及外围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北京东鼎致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厦门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8%;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其他股东合计持股30%。

  8、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二)北京路网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0335102E

  2、成立时间:2015-02-15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街1号韦伯豪家园7号楼鸿梓旭宾馆二层226房间

  4、法定代表人:王一峰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电气机械、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交科院(北京)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持股70%;重庆海英渝星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0%。

  8、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西安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051577168W

  2、成立时间:2012-09-13

  3、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69号中科德璟科创园四楼

  4、法定代表人:张平

  5、注册资本:1,692.578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安防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造;专用仪器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35.70%;其他股东合计持股64.30%。

  8、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乙路行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MAEHQT9J15

  2、成立时间:2025-04-18

  3、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22号华智科技园2号楼311室

  4、法定代表人:穆壮荣

  5、注册资本:300万元

  6、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汽车零配件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穆壮荣持股70%;张辛夷持股15%;周海峰持股15%。

  8、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共同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交科院(北京)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路网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西安睿控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戊方:乙路行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为顺利推动本项目投资落地,各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重要条款达成如下约定:

  (一)合作内容

  依托各合作方的核心竞争优势,通过资源互补与技术协同,共同推进交通领域快速检测设备的创新研发与产业化。五方拟共同出资在成都区域内设立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合资公司将构建覆盖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的全产业链体系,重点开展以下业务:

  1、快速检测设备的研发与迭代升级,持续优化产品性能;

  2、推动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进程,实现自主可控;

  3、智能化检测系统的规模化生产,提升产业效能;

  4、全渠道市场销售与品牌建设,拓展市场影响力;

  5、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体系的构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支持。

  (二)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

  

  (三)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安排

  1、董事会构成:由五名成员构成,其中:甲方及丙方推荐两人,乙方推荐一人,丁方推荐一人,戊方推荐一人。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

  (四)主要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方未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承诺、保证及协议义务,视为其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作为违约金,并对合资公司和/或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违约方认缴出资金额×10%),并向守约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四、本次共同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国内交通领域快速检测设备行业的发展机遇,通过整合合作各方在技术、品牌及资源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共同构建专业化、规模化的快速检测设备产业化平台。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真空器件技术优势,拓展业务新领域、研发新产品,为公司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快速检测系统与公司的智能装备、成套设备等业务有较强的协同性,通过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能够强化业务间的协同发展效应,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共同投资的风险分析

  合资公司设立和运营在后续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不可抗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保障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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