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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超过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潇芃泰”),共计持有公司63,320,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35,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0.05%减少至1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股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581,260股,持股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合计持股比例由10%减少至8.96%,本次权益变动超过1%的整数倍。

  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该减持计划尚未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二、 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72,72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2025)信洪银最保字第120113-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江西斯坦德电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坦德科技”)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斯坦德科技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斯坦德电极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4月11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罗佳

  5、注册资本金:肆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海水淡化处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斯坦德科技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斯坦德科技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2025)信洪银最保字第120113-1号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全资子公司斯坦德科技的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斯坦德科技的发展。公司对斯坦德科技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5)信洪银最保字第120113-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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