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12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6,006,6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496,204.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510,483.58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1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9346号《验资报告》。
2、2025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6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1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0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844,414.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155,585.9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5]3266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销户转出金额27,039,899.52元,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2025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含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630,527.27元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01,886.7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监管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和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情况
1、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2年8月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5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5年6月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且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5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2025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针对该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9,7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中。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00元。
2、2025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前述期限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前述额度。针对该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2、2025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600.00万元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针对该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亦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149.92万元,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2025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698.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针对该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路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5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施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针对该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影响,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针对该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2025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2025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将“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的计划投资总额由7,800.00万元调整为7,015.56万元。针对该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监管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表1: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投资项目的预计效益与实际效益计算口径系该项目毛利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13%,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若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等事宜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0日
公司代码:688401 公司简称:路维光电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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