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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5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25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5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继林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双玲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双玲

  

  证券代码:301282                  证券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本摘要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相同。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变革这一主旋律,一手抓产品研发,一手抓市场开拓,在供给侧和需求侧共同发力,双管齐下推动公司阔步向前。在供给侧,公司一方面巩固和强化智能电动汽车领域的先发优势,配合下游客户成功研制固态电池BMS用PCB,并量产交付基于900V高压架构的电驱PCB产品;另一方面,公司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应用领域的产品开发,应用于数据中心领域的28层刚性板已研制成功,采用铜浆烧结工艺的22层复合基板及16层软硬结合板、16层高速刚性板已量产交付商业航天及防务等领域的客户,公司PCB产品正在围绕高频高速、高多层、特殊工艺、高阶HDI等方向加速升级。在需求侧,公司持续推进客户和订单结构优化,多层板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77.67%,同比增加9.43个百分点;汽车领域大客户开发有的放矢,与零跑汽车、纬湃科技等产业链内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在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新型储能、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产业领域加快市场布局,相关客户群体开发和导入工作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392.75万元,同比增长24.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35.97万元,同比增长32.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39.45万元,同比增长225.49%。收入规模、经营利润、现金流量均呈现良好增长态势,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 关于PCB扩建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获取公司厂区相邻地块约63亩的土地使用权并利用公司厂区现有部分地块投资23.40亿元建设印制电路板扩建项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超募资金23,092.28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上述项目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公告》。2023年,公司已成功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3,965.00万元的价款取得公司厂区相邻地块41,953.95㎡的土地使用权,并已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的产权登记手续,取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进展公告》。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开工建设阶段,尚未投产。        3、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铠美诺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国华三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赣州国华以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人民币4,500万元,深圳铠美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4.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深证上〔2025〕399号)等规定,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禄电子”)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38元,共计募集资金114,806.0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32.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4,273.4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2年8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招股说明书制作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68.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605.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52,243,741.69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92,243,741.69元差异60,000,000.00元,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收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共设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4、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金融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未经审批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该报告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5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94.19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14%。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

  (一)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1、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票据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2、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公司未计提单项减值准备,收回前期计提单项减值准备的金额110.04万元。

  3、根据上述计提方法,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91.00万元。

  (二)2025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3.1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减少1,294.19万元、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减少1,294.19万元(不考虑所得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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