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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3,577,127,612.90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61,366,996.9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61,366,996.92元,公司总股本为5,047,157,520股。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9,431,504.0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7%。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筹、统一计提,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59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2022年2月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82号),本公司于2022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0,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209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485,484.0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74,197,309.7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05,802,690.2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1,000,872,494.29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95,069,804.01元,为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95,295,956.81元及扣减的手续费人民币226,152.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二)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3月9日,本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汇总如下:

  

  2022年8月16日,本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汇总如下:

  

  上述协议条款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1,000,872,494.29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人民币95,069,804.01元)。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注: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终止部分项目并将相应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为方便本公司统一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本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与上述各家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0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3,301.9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67,815,206.16元,合计人民币1,468,668,508.06元。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前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于2022年3月2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2817号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1,398,668,527.84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本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状态,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有节余,共计54,462.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本公司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使用,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0.94%。此议案已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除上述项目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指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保证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对照表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释1: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8,000万元,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发行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000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注释2: 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是在原有项目生产线上的升级改造,旨在改善原有产成品的性能;项目新增的生产设备与原有设备共同使用,因此公司将收入、成本在实施主体的财务核算中一同核算,无法单独、准确核算其产生的效益。

  注释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17,400.00万元和净利润2,980.5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4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半年度产生营业收入21,569.16万元和净利润3,268.43万元。

  注释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344,913.11万元和净利润64,493.8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0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半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19,912.47万元和净利润9,596.31万元。

  注释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于达产年将形成74,750.00万度工业用电的生产能力,电费收入不含税单价为0.53元/度,新增营业收入39,617.50万元和净利润9,032.28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半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6,337.72万元和净利润3,768.46万元。

  注释6:“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和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为纯环保投入类项目,具有较高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进行效益测算。

  注释7:“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年营业收入16,320.00万元和净利润3,352.9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半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1,418.51万元和净利润1,781.32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58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5年3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及融资成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展了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其他金融业务。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在中信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上述限额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管理需求,公司保持在中信银行的存贷款额度不变,限额自股东大会审议后一年内有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存款余额为18.68亿元(其中含可转债专项募集资金10.01亿元),贷款余额为17.58亿元。

  2025年3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参股公司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经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对公司参股公司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融资担保。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对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794.14万元。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57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9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5年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公司与关联方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销售额度25,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销售额度66,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销售额度1,5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提供劳务额度12,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发生总金额为10,920,294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采购额度9,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采购额度2,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之间需调整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合金、钢材、废钢等,预计与关联方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接受劳务额度7,5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发生总金额为9,517,442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钱刚先生、杨峰先生、郭家骅先生、黄国耀先生、罗元东先生、郏静洪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需要开展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涉及外汇结算情形。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自该议案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年累计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13,000万美元和11,000万欧元。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9,431,504.0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2025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7%。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筹、统一计提,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60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2月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2025年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9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5年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公司与关联方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销售额度25,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销售额度66,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销售额度1,5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提供劳务额度12,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发生总金额为10,920,294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采购额度9,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采购额度2,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之间需调整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合金、钢材、废钢等,预计与关联方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需新增关联交易接受劳务额度7,5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发生总金额为9,517,442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钱刚先生、杨峰先生、郭家骅先生、黄国耀先生、罗元东先生、郏静洪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i)此处为对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的原预计额度。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献文

  注册资本:49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01月23日

  主营业务:钢铁、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钢材、钢坯、生铁、铜、铝、铅、锌、锡、铜材、铝材、镍、镁、铂族金属、铁矿石、冶炼产品、冶金炉料和辅料、金属制品及再生利用品、冶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进出口业务;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技术、贸易和经济信息的咨询服务,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

  2025年3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816,969.14万元;净资产:1,027,639.65万元。2025年1-3月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425,544.04万元;净利润:290.19万元。

  (2)名称: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智城园区2号楼4楼

  法定代表人:顾平

  注册资本:15,08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

  主营业务:网上销售钢材;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炉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焦炭、耐火材料、电子产品、电工器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木材、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冶金技术及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提供劳务服务;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金属结构制造;喷涂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

  2025年3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72,177.24万元;净资产:36,332.84万元。2025年1-3月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40,572.02万元;净利润:993.24万元。

  (3)名称:宁波金宸南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大道288号2幢1303室

  法定代表人:李超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6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2025年3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73,607.24万元;净资产:59,237.77万元。2025年1-3月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78,417.86万元;净利润:385.92万元。

  (4)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住 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大厦48层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4月15日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3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076,572.47万元;净资产:280,143.46万元。2025年1-3月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356,071.17万元;净利润:210.38万元。

  (5)名称: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港股上市企业,代码:00267)

  住 所: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奚国华

  股本:307,576百万港币

  成立日期:1985年01月08日

  主营业务:金融服务、房地产及基础设施、工程承包、资源能源、制造以及其他行业。

  2024年12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2,075,425百万元;净资产:1,423,014百万元。2024年1-12月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752,736百万元;净利润:69,001百万元。

  (6)名称: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西楼912-1室

  法定代表人:吴献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8月31日

  主营业务:煤炭的批发;钢铁、金属材料、铁矿石、焦炭、矿产品、金属制品、冶金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及相关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等。

  2025年3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737,870.03万元;净资产:197,381.52万元。2025年1-3月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815,977.83万元;净利润:8,184.00万元。

  (7)名称: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江阴市长江路777号东方广场19号楼703-3室

  法定代表人:罗元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5月31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6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5,931.16万元;净资产:5,026.1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813.41万元;净利润:12.37万元。

  (8)名称: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注册资本:239,905.2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03日

  主营业务:钢、铁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等。

  2025年3月末财务数据(合并口径),总资产:8,314,622.82万元;净资产:3,721,676.88万元。2025年1-3月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1,546,752.75万元;净利润:47,647.71万元。

  (二)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宁波金宸南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中特云商(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由公司董事兼高管担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采购产品、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提供劳务、服务;接受劳务、服务。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情况签署相关协议,或按照实际订单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发展实际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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