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强制执行期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10月21日。
2、叶湘武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强制执行完毕的告知函》,叶湘武先生于2025年8月18日接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所涉及的共计865万股公司股份已被处置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情况
1、叶湘武先生被司法处置的股份情况
2、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司法处置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本次因司法强制执行而处置的股份已执行完毕,本次叶湘武先生被司法处置的公司股份未超过2025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的处置数量。
2、本次司法处置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叶湘武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被强制执行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