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28 公司简称:诺诚健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是一家以卓越的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驱动力的高科技创新生物医药企业,拥有全面的研发、生产和商业化能力,专注于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存在巨大未满足临床需求的领域,在全球市场内开发具有突破性潜力的同类首创或同类最佳药物。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0.30亿元,相较去年同期(归母净利润-2.62亿元)亏损缩窄88.51%。公司归母净利润仍为负,主要由于新药研发、生产、商业化是一个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的过程,公司在药物早期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开发、注册、生产、商业化推广等多个环节持续投入。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在新技术平台建设,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方面的投入,研发投入为4.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28亿元,同比增加6.71%。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公司为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并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红筹企业,公司治理模式与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一般境内A股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注册地的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章程》与境内《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主要差异”。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A股代码:688428 A股简称:诺诚健华 公告编号:2025-028
港股代码:09969 港股简称:诺诚健华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诚健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524号《关于同意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据此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了264,648,217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906.98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881.56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16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76403_B01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以下同。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于2022年9月、2023年1月、2023年2月、2024年10月、2025年3月、2025年4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1:开户银行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银行;
注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110104106000018056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11070101180297044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10263000001459397为本年新开立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91490078801500002304已于2025年6月27日注销。
三、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进行该现金管理,且该10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公司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进行该现金管理,且该10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公司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均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活期、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948.02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以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形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尚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的余额为31,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A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药研发项目”“药物研发平台升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及投资金额,新增“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上半年,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A股代码:688428 A股简称:诺诚健华 公告编号:2025-030
港股代码:09969 港股简称:诺诚健华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诚健华”或“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下同)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524号《关于同意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据此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了264,648,217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906.98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881.56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16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76403_B0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诺诚健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及《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以下同。
三、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工资和相应社保公积金、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此外,人员薪酬费用需要按照工时投入分别归集于相关募投项目及其他项目,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
2、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均需通过指定银行以托收方式扣缴支付,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四、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经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发起付款申请流程,财务中心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并在支付后的6个月内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代表人。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台账,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日期、金额、账户等信息,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募投项目,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3、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A股代码:688428 A股简称:诺诚健华 公告编号:2025-031
港股代码:09969 港股简称:诺诚健华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诚健华”)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76336亿元收购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科控”)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诺诚健华”或“标的公司”)7%的剩余全部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若收购成功,公司将持有广州诺诚健华100%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交易实施过程中公司能否摘牌成功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诺诚健华”)与高新科控2021年7月签署的《权益安排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且履行相关程序的前提下,高新科控将于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成功之日起一年内或公司与高新科控另行协商一致的时间退出广州诺诚健华,公司和/或其下属实体应按双方认可的评估值受让高新科控持有的广州诺诚健华股权。如届时股权退出需要通过挂牌方式出让,则公司和/或其下属实体应参与出价竞拍。
考虑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前述协议约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76336亿元收购高新科控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诺诚健华7%的剩余全部股权。经各方达成一致,高新科控将分二次转让目标股权,第一次拟转让不低于50%(含)之目标股权,第二次拟转让剩余目标股权。若诺诚健华和北京诺诚健华或其指定的境内合格下属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就目标股权竞价成功(包括第一次受让和第二次受让),则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州诺诚健华100%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8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广州诺诚健华7%的股权,交易类别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购买资产”。
(二)标的资产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标的资产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具体情况
1、基本信息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3、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广州诺诚健华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公司合并报表进行审计,未对广州诺诚健华单体报表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四、 交易定价情况说明
公司拟以不超过4.76336亿元的交易价格收购高新科控持有的广州诺诚健华7%的剩余全部股权,最终收购价格将参照广州诺诚健华的评估情况并以进场交易的摘牌结果为准。因此,上述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1、转让方:高新科控
2、受让方:诺诚健华和北京诺诚健华或其指定的境内合格下属公司
(二)目标股权
广州高新科控持有的广州诺诚健华7%的股权。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经各方达成一致,高新科控将分二次转让目标股权,第一次拟转让不低于50%(含)之目标股权,第二次拟转让剩余目标股权。诺诚健华和北京诺诚健华或其指定的境内合格下属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76336亿元参与目标股权竞价,交易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最终摘牌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将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受让方将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产权交易所的操作规程、交易操作规则及相关指引参与报名并进行报价,若竞价成功,诺诚健华需配合完成该产权交易所就第一次受让和第二次受让所规定应当履行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竞价成功或通过其他方式受让目标股权所应支付的全部款项。
(四)违约责任
协议各方就本协议项下的各自的义务及责任应完全、充分地履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共同向守约方承担连带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罚款以及鉴定费、差旅费等。
(五)协议生效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和盖章后生效。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州诺诚健华100%的股权,进一步增强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提高运营和决策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控制风险,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助力于公司实现2.0战略发展目标。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收购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交易实施过程中公司能否摘牌成功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A股代码:688428 A股简称:诺诚健华 公告编号:2025-029
港股代码:09969 港股简称:诺诚健华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诚健华”或“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9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700万元人民币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实”)进行增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524号《关于同意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据此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了264,648,217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906.98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881.56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16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76403_B0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诺诚健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及《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以下同。
三、 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多个信息系统的定制化开发与集成,需要与公司现有业务系统进行深度对接,技术方案复杂、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进一步提升系统适配性与稳定性,公司对部分技术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对建设节奏作了适当安排。同时,受供应商交付进度及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及投资效益,公司拟延长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相关资金将继续专款专用于该项目建设。
(三)延期后按期完成的保障措施
公司已结合延期后的总体目标,重新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关键任务和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按新的计划稳步推进。公司由信息化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定期跟踪项目进展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对供应商交付制定明确要求和考核机制,必要时采取替换或增补措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于本项目;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持续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接受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四、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实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目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10,7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天实进行增资,全部增资完成后,北京天实的注册资金将由2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9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增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北京天实的实际使用需要,进行开立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等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二)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天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8号院一区9号楼1层102-A
4)法定代表人:陈少峰
5)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2日
6)注册资本:2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妆品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东构成: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天实的总资产为1,614.98万元,净资产-9,251.8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40.53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9,482.3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卓迪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北京天实的总资产为21,797.16万元,净资产-16,625.61万元,2025年1-6月的营业收入16,271.52万元,2025年1-6月的净利润为-7,373.7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北京天实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天实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求,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全部增资完成后,北京天实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A股代码:688428 A股简称:诺诚健华 公告编号:2025-032
港股代码:09969 港股简称:诺诚健华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根据A股相关上市规则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及制定,具体如下表:
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InnoCare Pharma Limited(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InnoCare Pharma Limited(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修订、制定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A股代码:688428 A股简称:诺诚健华 公告编号:2025-033
港股代码:09969 港股简称:诺诚健华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King Bridge Investments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Success Growth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获知持股5%以上股东King Bridge Investments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Success Growth Limited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12,356.9688万股减少至12,207.15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00%减少至6.92%,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公司第一大股东亦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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