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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送达公告

  徐炜:

  因你违法违规,依据相关规定,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决定对你处以1100万元的罚款,该处罚决定书已送达生效,但你至今未按规定缴纳罚款。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催告书〔2025〕17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本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罚款,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缴款码:00000025000002594429),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我局备案(传真:010-88088023)。逾期不缴,我局将按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对本催告书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领取本催告书和缴纳罚款事宜,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10—8808615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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