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公司综合楼5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惠云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自开业以来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未发现存在违反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未发现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西高院(厦门)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39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半年报财务报表,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706,246.05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4,609,100.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73,129,856.6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1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40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至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xgsdb@xihar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1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
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晋波先生,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王辉先生,独立董事李玲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至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gsdb@xihar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韩瑞
电话:029-81509258
邮箱:xgsdb@xihar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41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现将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落实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引领、慧长远,抓好“十五五”规划
公司致力于成为电气领域质量提升的倡导者、创新者、领跑者、护航者、支撑国家质量强国战略。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国企改革为契机,迎接全球能源互联网对能源产业新格局发展的挑战,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国际化经营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把公司建设成为电气装备国际化公共技术智慧服务平台。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70.62万元,较上年同期11,631.81万元增加1,638.81万元,增幅14.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42.44万元,较上年同期8,970.61万元增加3,371.83万元,增幅37.59%。主要指标均超额完成,且同比实现两位数增长,各子公司经营指标同比增幅明显,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公司连续三年在国资委“科改行动”改革专项考核中获评“标杆”等级,荣获“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再次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工作。沈变院荣获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公司以“巩固传统优势、突破新兴领域、强化协同效能”为市场营销主线,系统化推进市场攻坚任务,呈现“传统筑基、新兴破局”的良好态势。一是深耕输配电核心赛道,成功签订1100kV GIS用隔离开关、550kV/71kAGIS用断路器、252kV GIS及145kV罐式断路器等系列重要订单,保障业务持续增长。完成多个国内制造企业为巴西伊泰普±600kV直流输电工程供货的多台直流开关试验,完成沙特、巴西、土耳其等多个国家工程用设备的型式试验验证,进一步夯实技术服务口碑。新开拓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徽省电力公司变压器抽检业务,沈变院成功中标国家能源集团国华2025~2027年箱变抽检服务框架标段,河高所新增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高压GIS抽检业务,行业抽检认可度及影响力持续提升。二是巩固新能源领域增长极,统筹内部检测资源,探索新能源业务“五地联动”创新发展模式。与特变电工、富士康、远景能源等合作完成大容量PCS试验项目,并与中能建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陕西电科院、TUV莱茵、阳光电源等国内新能源知名企事业单位达成战略合作。三是构建国际化业务新格局,加快国际化认可进程,与KERI实验室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机制,为拓展海外市场筑牢技术支撑。精心策划参与土耳其国际能源展、日内瓦国际供电展等国际展会,精准触达海外客户群体,强化XIHARI品牌在国际市场的辨识度与影响力。沈变院积极推进与KEMA实验室合作意向书签订工作。河高所国际业务体量实现较大增长,新增俄罗斯客户等。
二、谋规划、勇担当,全面支撑科技创新
持续完善创新体系,勇攀科技新高峰。一是科技创新成果持续涌现,报告期内,研发投入3,614.5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8.61%。新增专利申请20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申报机械工业奖6项,省级科学技术奖3项,荣获省级科学技术奖3项。二是研发机构作用充分发挥,“陕西省绿色输变电装备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并牵头组建陕西省输变电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和西安市输配电产业创新中心,联合行业内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同创新网络,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绿色低碳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完成产品碳足迹国家试点申报、CCER碳市场交易核查机构资质申报。三是重大研发项目有序开展,完成“高压大容量发电机快速断路器关键技术”“换流变有载分接开关”等重点科研计划阶段研究任务。加快启动新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550千伏GIS双断口真空断路器绝缘、开断协同控制技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型光伏中压直流发电系统及核心部件关键技术”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柔直架空线故障电弧特性与去游离机理”的前期研究工作。126-145kVC4环保气体开断技术研究稳步推进。牵头承担的40.5-72.5kV环保型开关设备及关键部件四项科技成果通过国家级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实验室业务管理系统(LIMS)开发项目稳步推进,对外承揽的几个智慧实验室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已进入智能化软件安装调试阶段。四是试验检测能力持续突破,完成国际首套±800kV特高压直流量子电流传感器绝缘型式试验、国际首次800kV/80kA超高压交流断路器满容量T100s试验;完成首次环境温度55℃下的交流温升试验,有力提升了公司的试验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沈变院获得辽宁省互感器型式评价实验室资质,成功入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鉴定评估机构,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
全面推进行业引领,树立卓越新典范。一是保障行业院所作用发挥,整合专业优势资源,通过行业交流会、技术培训班、IEC年会、国家标准工作组会等平台全方位推介并提升在电力电容器和绝缘子避雷器行业的影响力,布局未来发展。与芦溪高压电瓷电气研究院等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技术成果跨区域转化。编制并实施《变压器行业管理工作提升方案》,形成“院所统筹+专业机构执行”的细分领域服务模式,助力行业发展。二是引领标准体系建设和发展,牵头编制《新型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标准体系研究报告》《陕西省输变电装备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文件,为行业企业技术布局和标准制定提供解决方案。成功在中国举办绝缘子领域IEC技术委员会年会,推动在绝缘子领域立项获批国际标准1项,提交碳足迹领域国家标准立项申请1项,团体标准立项申请2项。三是开展学术国际影响力专项提升,英文期刊《新能源系统与装备》首期出版,全面提升技术成果国际传播力。
三、讲精益,求效益,切实激发改革活力
接续深化提质增效,筑牢发展硬实力。一是运营管理质量持续提升,推动ERP系统上线,并已初步实现ERP、SRM、远光三个系统贯通运行,推动关键业务全过程在线管理。推进老旧、高耗能、故障率高等设备淘汰及更新工作。安全管理成效显著,构建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荣获西安市2024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先进单位”称号。二是上市公司治理亮点突出,创新投资者接待形式,通过走进行业大会聆听趋势分析、董事长与投资者面对面宣讲战略规划、“高管零距离+数据故事化”短视频栏目传播年报业绩等方式,拉近与投资者的距离,增强投资信心。发布《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健全市值管理长效机制。三是穿透式管理持续深入,以制度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强化对子公司的合规管控,河高所制定7项公司法人治理基础制度,实现向“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治理体系有效转换,完成治理主体履职清单化,形成与公司法人治理高度契合的现代企业权责体系。厦门公司制定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24项制度,为高效运营打好基础。启动并先行完成常州公司年度审计及内控监督评价工作,加强穿透式管控。组织独立董事赴常州开展专项调研,为业务布局提供决策参考。
四、严规范、防风险、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始终重视“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全力支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陕西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种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增加“关键少数”合规知识储备,及时掌握监管动态,持续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及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有效规避相关风险。
严格遵守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的履职的规范及要求,建立独立董事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组织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深度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在公司决策过程中,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判断能力,提出专业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实施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根据经理层成员职责分工,对照岗位说明书等,按照“一人一岗”原则差异化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业绩考核指标设置注重战略引导、业绩导向,构建经济效益类、风控合规类、科技创新类、重点任务类等指标的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制定考核方法、计分方式、奖惩措施等事项,明确退出条件。促进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长期一致。
五、重回馈,提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73,129,856.6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11%。
六、多层次,强沟通,深入做好投关管理
公司持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以便投资者能够全面、及时地掌握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渠道传递企业价值,保护数万股东及更多潜在投资者利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深入学习投资者关系理论及有关要求,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构建出合法合规、契合企业的投资者关系和市值管理体系。上市以来,公司逐步完善并严格遵照执行投关管理体系,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标准化流程,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2025年上半年,公司已组织11次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累计接待83家投资机构调研,组织开展2次业绩说明会,组织开展“走进上市公司”活动。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及公司公开邮箱问答等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交流,旨在实现价值最大化并如期获得投资者的广泛认同。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稳步推进《行动方案》各项内容,及时评估调整优化相关措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守宏观政策调整、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公司代码:688334 公司简称:西高院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73,129,856.6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1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38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144,8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691,316.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12.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783,003.7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91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进行“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2025年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进行“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2,700,500.00元的无息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发放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在上述期限内,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对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6,060,000.00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50,000.00元的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向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42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西高院(厦门)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850万元的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及“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公司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14.48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69.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78.3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914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公司为“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及“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厦门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850.00万元的借款,用于“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及“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次逐步向厦门公司发放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将参考同期市场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滚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厦门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厦门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厦门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厦门公司将与中金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西高院(厦门)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西高院(厦门)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厦门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