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改善公司流动性,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办法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工作,维护银行间债券市场秩序,保护公司和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制度。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情况
注册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
注册有效期:二年;
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在注册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机发行;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以及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注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与本次公司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项。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管理层可在本次注册通知书的约定范围内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负责并组织实施与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包括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4、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信息披露工作。
6、办理与发行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进展情况。
四、本次拟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提示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改善公司流动性,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5日
至2025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3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9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 89 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 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 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89 号
联系电话:021-60878330
联系人:朱群、陈飞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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