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建艺 公告编号:2025-1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8月20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6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访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51,271,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2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8,746,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3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2,52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2,94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2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1人,代表股份2,52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14%。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现场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250,2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2%;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4%;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9%;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8%。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巧儿、窦前涛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建艺 公告编号:2025-11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曾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曾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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