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6月30日登记的总股本417,596,3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参见《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之内容。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7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25年8月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游洪涛、游雪丹、游苑逸(Yuanyi You)、沈浩、徐开宇、杜守颖、秦少容、李嘉明参加现场会议表决;董事梁燕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游洪涛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登记的总股本417,596,3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35元(含税),合计14,615,870.99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调整原则实施。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落实了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精神,符合公司《未来3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计划》,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经审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重庆华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森医药”)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且华森医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决策及运营风险由公司掌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华森医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自《担保(保证)授信协议书》中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作出修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8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950,516.4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1,631,632.32元,减去2024年度对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0,879,815.70元,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4,702,333.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6,381,974.1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8,799,569.93元,减去2024年度对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0,879,815.70元,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4,301,728.3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4,702,333.05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3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计划》,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整体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登记的总股本417,596,3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35元(含税),合计14,615,870.99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调整原则实施。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3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计划》等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金额上限及分红程序做出了相关安排,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2.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3.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前期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落实了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精神,符合公司《未来3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计划》,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落实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精神,符合公司《未来3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9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森医药”)向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药业”)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拟为华森医药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3年,自《担保(保证)授信协议书》中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及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华森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游洪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工业园区昌州大道东段2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在许可证有效范围及期限内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原生中药材收购、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销售:消毒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仪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化妆品、包装材料、五金机电产品;货物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项目)、中药材研发及技术推广;中药材种植及种植培育、销售;道路普通货运;医药市场咨询服务、医药市场推广服务、医药市场策划服务、医药渠道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华森医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华森医药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华森医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对外担保和抵押,不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3年,自《担保(保证)授信协议书》中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华森医药应承担的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西南药业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险公司为财产保全担保的费用、律师代理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及其他应付的所有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华森医药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且华森医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决策及运营风险可由公司掌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68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8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 《担保(保证)授信协议书》。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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