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2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调整以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或者“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的相关条款及描述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部分修订未予以逐条列示。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中,如只涉及“股东大会”改“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改“过半数”等非实质性修订内容的调整,不再逐一列示;未修订的条框序号根据修订情况顺延或递减。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同步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制定、修订情况详见下表:
其中《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增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制度全文及修订后的制度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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