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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次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910,019.8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872,378.03元,母公司累计提取盈余公积金189,573,985.00元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299,407.2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19,954,335.2元。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5,625,900股后的总股本353,522,0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8元(含税),以自有资金共计派送98,986,179.6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为8.67%,公司整体负债水平低,短期偿债能力强,财务稳健,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 其他说明

  在该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待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5-04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 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及其他债权人等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5、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38号楼1至6层全部内4层

  法定代表人:欧江玲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6日

  主营业务:环保高新技术产品、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外埠生产)、销售;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污水处理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环境监测;水污染治理;海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预计担保额度签署担保协议,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子公司及融资方等合同主体按合理公允的条件,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共同商定。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审批担保额度前,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741,743.5元,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6%。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1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及其他债权人等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长远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5-04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

  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主要包括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等。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本次章程备案的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制定、修订部分制度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如下:

  

  上述修订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5-04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 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 投保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 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以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作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5-044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两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提示另有说明的除外)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特别提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350万股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的规定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562.59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上述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案的关联股东及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议案审议说明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1)2025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5年8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条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 上述议案3.01、3.02、3.03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04-3.11、议案4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下午4: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竺幽斐  王聪燕

  电话:0574-8682 1166

  传真:0574-8699 5616

  电子信箱:ir@lgom.com.cn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

  邮政编码:31580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2

  2、投票简称:理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5-039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53,522,07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伴随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推进及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方案的推出,公司持续深耕能源、环保领域,坚定走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发展道路,积极推动智能仪器的国产化进程。另一方面,公司形成由一座公司级算力调度平台、模型训练及管理中心、业务专家模型库组成1+2布局的人工智能战略蓝图,依托行业创新发展趋势以及自身在产品、市场和技术方面的优势,秉持创新驱动的发展理念稳步前行。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开源节流、守正出奇”总体经营理念,实现营业收入40,744.88万元,同比上升0.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91.00万元,同比下降22.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89.50万元,同比下降18.19%。

  (一)软件与信息化

  报告期内,公司软件与信息化实现营业收入18,932.41万元,同比下降1.64%。公司软件与信息化业务涉及电力及环保两大专业领域,其中,电力领域覆盖发电(火电、核电、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储能及电网,环保领域覆盖环境、园区/校园、水务,业务涵盖建设与管理类软件产品、定制化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数智物联、电力设计院业务及环保信息化。

  (1)建设与管理类软件产品:包括工程造价产品、设计产品、经济评价产品、工程招投标辅助工具产品、财务转资工具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公司造价产品按照license进行收费,单品类根据定额换版及清单规范的变更研发新版软件,造价产品营收具有周期性及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软件产品的销售相较上年同期面临严峻挑战。为扭转这一局面,下半年公司将从两个关键方向发力:一是深挖存量市场潜力,进一步下沉销售目标客户,全面梳理现有客户资源,探寻潜在的合作机会,提高客户对产品的使用深度和广度,以增加产品在存量客户中的销售额;二是积极开拓增量市场,大力推动南网清单、配网审计、国网清单综合单价法、配网设计软件、核电软件等产品的销售工作,通过制定针对性的营销策略,拓展新的客户群体和应用场景,提升这些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此外,公司还将紧密跟踪新一版电力工程定额的编制与颁布进展情况,提前做好产品适配和市场推广准备,力求抓住这一机遇,全力以赴实现全年既定的销售目标。

  (2)定制化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业务围绕电力建设、设备、营销、物资及财务等部门开展,其中电力工程建设尤其是技术经济相关的领域具有较强的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轻量AI,通过深度赋能行业应用,引领不依赖超大算力的AI专家模型变革,快速推动现有业务向AI辅助提升转变。

  (3)数智物联业务:以人工智能物联网建设为核心,融合AI、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数字化技术,构建自主研发、成本可控、持续优化的数字化定制及标准产品线,覆盖电网工程前期规划、工程建设、后期运维全过程,业务覆盖基建部、设备部、营销部等。

  报告期内,公司以“高质量健康发展”为战略导向,以“利润为先”为主要目标,持续推进公司数智物联业务拓展,提高产品、服务竞争力水平。

  (4)电力设计院业务:包括传统业务和新业务,传统业务为主配网及技改检修的设计咨询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新业务包括新能源的设计咨询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江西民营电力设计的优势品牌,在扩大市场空间的同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实现公司设计咨询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5)环保信息化:环保领域依托公司的核心技术—基于物联网的在线监测技术,实时采集环境数据,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数据融合、数据挖掘等技术,打通环境监测数据与环境决策、环境管控、监督、预警、执法及治理等六大通道,主要包括水质监测、大气监测、温室气体监测等方向的工具软件开发、定制化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布局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为基础的全方位多应用场景的综合管理及应用平台的开发以及智慧水务业务的拓展等。

  (二)智能仪器

  公司依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先进智能在线监测系统,构建以电力监测系统、环保监测系统及仪器运维与服务为核心的三大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智能仪器及运维与服务实现营业收入12,315.00万元,同比下降19.16%,其中:运维与服务营业收入12,158.26万元,同比上升5.88%;截止报告期末在手未执行订单2.84亿元。公司电力智能仪器及运维与服务实现营业收入9,497.47万元,同比增长61.22%。

  (1)电力智能仪器:公司拥有覆盖发电、输电、变电环节的完整的电力在线监测产品体系。精准对接国家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方案的感知层设备和平台层系统需求。主要产品包括变压器智能在线监测系统、GIS智能在线监测系统、避雷器绝缘智能在线监测系统等。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技术创新”“以技术换市场”战略,实现板块营收与净利润的同向增长。公司将继续加大共生营销力度,持续探索新服务模式,实现技术与市场协同稳步提升。

  (2)环保智能仪器:公司拥有覆盖水质、大气、噪声、辐射、水文、激光雷达、温室气体等的智能在线监测系统产品,主要产品包括五参数分析仪、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等。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方案》,融合AI与机器人技术,精准对接应用端核心需求,着力实现流域水站网络化、监测要素全景化、监测预测溯源一体化、数据审核智能化、试剂配制自动化、运行维护无人化,精心打造环保智能水站。

  (3)运维与服务:公司能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的运维服务、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公司坚持本地化服务,运维业务遍及全国各地,服务体系深入地级市。

  公司通过软件与信息化、电力监测、环境监测三大业务的深度协同,正逐步构建起 “感知 - 分析 - 优化 - 执行” 的业务闭环。其核心竞争力不仅在于单一设备的技术领先,更在于将多领域数据与技术整合为系统性解决方案的能力。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5-036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在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910,019.8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872,378.03元,母公司累计提取盈余公积金189,573,985.00元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299,407.2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19,954,335.2元。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5,625,900股后的总股本353,522,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8元(含税),以自有资金共计派送98,986,179.6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及其他债权人等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相关制度,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4.0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4.0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0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0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0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4.0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4.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4.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4.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4.1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的议案》

  4.1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4.1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4.1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4.1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4.2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4.2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2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4.2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4.2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4.2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中子议案4.01、4.02、4.03、4.04、4.05、4.06、4.07、4.10、4.11、4.12、4.22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五、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作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七、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 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5-03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长远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

  同意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同意将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优化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充分履行职责,有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作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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