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5-035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要求,现将2025年半年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二、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本报告期未有已签约待开业门店。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本公司行业以商业零售为主)
(一)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注:以上数据和相关核算指标不包括本报告期内物流营业收入金额2,056.57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5-03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86,008,122.91元(未经审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225,631,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2,563,12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次分配,公司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五次会议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5-032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百连超”)及关联方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美南方”)共同以现金投资方式设立“宁夏新美供应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公司”)。
新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3,000 万元,其中:物美南方以自有资金出资1,050 万元,投资占比35%;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990万元,投资占比33%;新百连超以自有资金出资960万元,投资占比32%;
● 物美南方与本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物美南方发生关联交易,亦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
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公司超市业态为优化采购与库存管理,降低成本提升物流配送效率,拟通过对超市业态供应链平台公司的搭建,在支撑拓展新门店、新区域及新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通过 “整合、协同、数字化” 实现对供应链从“分散管理”到“系统作战”升级的强化控制,从而实现不断挖掘供应链增值服务和拓展盈利空间的目标。
本公司拟与新百连超及物美南方共同以现金方式投资设立“宁夏新美供应链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新公司注册资本金 3,000 万元,其中物美南方以自有资金出资1,050 万元,投资占比35%;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990万元,投资占比33%;新百连超以自有资金出资960万元,投资占比32%;
物美南方与本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设立宁夏新美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6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宁夏新美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曲奎先生、于滨先生和王金录先生回避表决。
在过去的12个月内,公司未与物美南方发生关联交易,亦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GMCM3X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702
成立时间:2019年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程浩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物美南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初级农产品批发、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批发、销售;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销售;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首饰、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批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为餐饮企业、酒店提供管理服务;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云计算技术、大数据处理技术、存储技术的研发;计算机数据库开发;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机技术开发;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的租赁;数据库管理;能源技术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的研发;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经营电子商务;从事广告业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研;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花卉租摆;清洁服务等。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06,830.51万元,净资产:21,429.32万元 ,营业收入:223,552.44万元,净利润:64.78万元。
三、拟共同投资的新公司基本情况
(一)新公司基本情况(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1、公司名称:宁夏新美供应链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榆
4、注册地址:银川市金凤区
5、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销售;食品小作坊经营。初级农产品批发、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鲜蛋零售;水产品零售;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活禽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批发、销售; 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销售;出版物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首饰、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批发、销售。化妆品批发、零售;烟草制品零售。电子产品批发、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房屋租赁;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的租赁;停车场服务;柜台、摊位出租;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设立供应链公司能够强化对区域市场的覆盖及对西北市场的辐射,在增强区域内市场响应能力的同时,不断提高在西北市场的占有率和竞争力,通过集中开展采购、仓储、物流运输等活动,形成规模效应,降低单位商品的采购、物流等成本,保障产品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公司通过与关联方在供应链业务层面的公开、市场化协作,将深化集团层面的供应链协同和资源共享,降低集团整体的采购、物流成本,加深公司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绑定,增强对产业链的控制力,形成“采购-供应-零售”的闭环协同,提升整体竞争力。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3名独立董事马生元先生、于晓鸥女士、刘小玲女士参加了会议,并推举于晓鸥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关于设立宁夏新美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各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新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宁夏新美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曲奎先生、于滨先生和王金录先生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5-033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曲奎先生、于滨先生及王金录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公司新设立子公司宁夏新美供应链有限公司,根据后续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5年预计新增和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业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需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新公司根据经营的需要,后续与关联方公司签订相关业务合作协议。
2、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3名独立董事马生元先生、于晓鸥女士、刘小玲女士参加了会议,并推举于晓鸥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各方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预计与同一控制下的各关联方发生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等在内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29,76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发生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约7,775万元,具体如下:
注1:截止本公告日,各关联方业务尚在正常执行中;
注2:表内关联方业务内部调整。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本次新增各日常关联交易方及交易类别均为首次发生。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GMCM3X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702
成立时间:2019年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程浩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物美南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初级农产品批发、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批发、销售;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销售;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首饰、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批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为餐饮企业、酒店提供管理服务;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云计算技术、大数据处理技术、存储技术的研发;计算机数据库开发;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机技术开发;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的租赁;数据库管理;能源技术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的研发;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经营电子商务;从事广告业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研;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花卉租摆;清洁服务等。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06,830.51万元,净资产:21,429.32万元 ,营业收入:223,552.44万元,净利润:64.78万元。
(2)浙江物美亿联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CFT5M4L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源隆商业大厦2-207室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袁立新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北京物美新通路商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针纺织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4,175.16万元,净资产:915.83万元 ,营业收入:29,767.12万元,净利润:-18.3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以上关联公司与本公司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交易执行及履约情况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业务后续将按约定协议执行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三、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宁夏新美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商品销售交易均以市场价格和平等协商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将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票据方式进行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内部日常经营行为,新成立供应链公司通过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将有利于增加新公司在供应链业务拓展初期的销售收入。同时,新公司通过与关联方在供应链业务层面的公开、市场化协作,将深化集团层面的供应链协同和资源共享,降低集团整体的采购、物流成本,加深公司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绑定,从而实现不断挖掘供应链增值服务和拓展盈利空间的目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5-03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至9月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hds600785@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2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2日(星期二) 11:00-12: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曲奎
总经理:马卫红
董事会秘书:李宝生
财务总监:张榆
独立董事:于晓鸥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2日(星期二)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6日(星期一)至9月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hds600785@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宝生、李丹
电话:0951-8564486
邮箱:xhds600785@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
公司代码:600785 公司简称:新华百货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008,122.91元,提议本次利润分配以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225,631,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2,563,12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次分配,公司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5-030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上午9点在公司集团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其中现场表决7人,通讯表决2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5年8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半年度报告摘要》,《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5年8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5-031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宁夏新美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曲奎先生、于滨先生、王金录先生已回避对议案内容的表决。)
(详见公司2025年8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的公告》(2025-032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曲奎先生、于滨先生、王金录先生已回避对议案内容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5年8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33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5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5年8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34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5-03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0日 上午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
至202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物美津投(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9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211号(新百集团大楼六层)。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 李丹
联系电话:0951-8564486
传 真:0951-8564486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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