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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1.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上限为362.0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1.00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36.81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总额度362.00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甲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1.00亿元人民币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上限为362.0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加上本次签署的担保金额在内,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36.81亿元,仍在年度授权总额度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体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1.00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236.81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27%。其中,在上述担保余额项下实际债务余额为140.74亿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07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及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尚未行权,公司将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中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664,108份,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中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43,563份,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中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42,085份。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5-032号)。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其审核确认,2020年激励计划中6,664,108份股票期权、2022年激励计划中1,543,563份股票期权、2023年激励计划中2,942,085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亦不会影响公司存续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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