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8日
至2025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2025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传真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17:3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9月4日下午17:3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公司证法事务部办公室(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9060
电话:(86-756)8683888
传真:(86-756)8683111
联系人:严章祥
(二)会议安排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5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同时对无法收回的部分资产进行核销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累计19,720,771.68元,计提各项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元
注1:上表中金额非损失以“-”号填列;
注2:“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减值金额”数据为2025年4月-6月新增的资产减值准备;
注3:“2025年第一季度已计提减值金额”已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具体说明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对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各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进行分析,并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2025年半年度坏账准备共计1,829.79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142.29万元。
二、半年度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处理,合计核销金额为51.37万元,公司仍保留对前述债权的追索权。本次核销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一)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972.08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972.08万元。
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半年度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核销资产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由于上述资产核销前期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6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号)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322.659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8元。截至2022年3月10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22.659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350,42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0,076,925.0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0,273,504.5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2]518Z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净额变动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32.66万元;(2)以前年度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3,135.50万元(含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3,377.8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168.1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91,839.3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6,980.1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共74,9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为16,939.35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3月4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和长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4000916013000691321、444000916013000691245)、在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819299210050、15551087090047、15634528920069、15000108050666)。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大网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和长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1103999011002181473)、在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000108055243、15000108055534)。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168.16万元,使用项目分别为“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778,295.9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714,578.4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37,492,874.4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518Z0321”《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大网御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74,9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将“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的投资规模由13,000万元调整为8,080万元,前述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7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1日,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信息”、“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德赛西威、英集芯、凌玮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锋,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通宇通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仰佳,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辉达,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正帆科技、贝斯美、高凌信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锋及林仰佳、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辉达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70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9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qRtOGfvs3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冯志峰先生,独立董事夏建波先生,董事会秘书姜晓会女士,财务负责人徐昕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qRtOGfvs3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法事务部
电话:0756-8683888
邮箱:ir@comleader.com.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公司代码:688175 公司简称:高凌信息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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