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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94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9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十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96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90,000,000.00元。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31,896,226.42元(不含税)后(其中:471,698.11元(不含税)的保荐费,本公司已于前期预付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558,575,471.70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披露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466,037.7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56,6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5年上半年,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1,747.2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28,032.21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29,153.9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及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子公司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锦”)和孙公司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美锦”),并对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并于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氢源科技、孙公司滦州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2-123)

  为了便于北京美锦项目建设的开展,2023年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153.94万元,其中1,055.0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8,098.88万元存放于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2年变更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置换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1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153.94万元,其中1,055.0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8,098.88万元存放于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098.88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详见《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2、“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详见《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3、“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1)“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调整为2025年6月的情况详见《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2025年6月,公司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调整为2026年6月。

  自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底,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影响工程进度的事项,主要包括:设计调整、使用功能调整、正式电供应滞后、天气、重要会议和活动等,累计造成工期滞后100余天。

  受以上各事项综合影响,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工程完工时间超出预计的2025年6月底,出于保守考虑,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2026年6月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快进度,尽快达到投入使用状态。

  针对项目工期延误的问题,公司已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督促施工进度;强化现场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架构,显著提升施工效率;增加人力及物力资源的投入,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优化施工方案,有效缩短施工周期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止日:2025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97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参股公司贵州金兰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兰盛锦”)提供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4年,年利率5.5%。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拟对参股公司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创物流”)提供的部分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额度为3,353万元,展期期限为三年,展期年利率为3%。

  2、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十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金兰盛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中,由于被资助对象泓创物流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关于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3、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积极防范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拟向参股公司金兰盛锦提供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4年,年利率5.5%。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付金兰盛锦建设项目及购买生产设备款项,金兰盛锦的其他股东已履行其相应的借款出资义务。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年利率4.1%,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付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款项。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是华盛化工所在园区的配套项目,主要负责华盛化工和园区内其他相关企业的产品运输。泓创物流的其他股东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为缓解泓创物流资金压力,华盛化工拟对剩余3,353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三年,展期年利率为3%,泓创物流的其他股东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也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展期。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十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金兰盛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中,由于被资助对象泓创物流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关于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贵州金兰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金兰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毓国;

  成立日期:2023-08-0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3MACRJ9P86T;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新窑镇六盘水路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经查询,金兰盛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金兰盛锦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2、 主要财务指标:

  

  3、本次审议资助事项之前,公司未对金兰盛锦提供财务资助。

  (二)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富;

  成立日期:2022-10-27;

  注册资本:9,3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MA0LU7BD5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铁路货场办公楼5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汽车销售;电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合成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33.3334%,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33.3333%,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33.3333%。

  经查询,泓创物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泓创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2、主要财务指标:

  

  3、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盛化工对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余额4,753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金兰盛锦其他股东:

  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建东;

  成立日期:2001-06-18;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22728189360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吕梁市交城县义望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前十大股权结构:蔺向前持股23.6186%,蔺向光持股21.1188%,蔺向静持股19.8688%,蔺向阳持股19.8688%,财惠(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金惠碳清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833%,交城金盛达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1938%,交城金盛永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7033%,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上市倍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667%,石家庄孚恒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25%,王凯持股0.9375%。

  经查询,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泓创物流其他股东:

  1、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洪松;

  成立日期:2018-11-08;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MA0KA3R85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经济开发区亚鑫工业园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炼焦;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洗选;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5%,山西亚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

  经查询,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米景轩;

  成立日期:2018-05-18;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MA0K2M6B4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徐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区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楼606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酒店管理;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查询,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对金兰盛锦的财务资助

  1、提供财务资助对象:贵州金兰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2、提供资助方式:由公司向金兰盛锦提供借款。

  3、资助金额:1,000万元。

  4、资助期限:不超过4年。

  5、年利率:5.5%。

  (二)对泓创物流的财务资助展期

  1、提供财务资助对象: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

  2、提供资助方式:由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的部分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3、资助展期金额:3,353万元。

  4、资助展期期限:三年。

  5、资助展期年利率:3%。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均系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旨在支持其项目建设及运营。泓创物流资助展期主要用于缓解其资金压力;金兰盛锦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付其建设项目及购买生产设备款项。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公司将与金兰盛锦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华盛化工将与泓创物流签订正式的借款展期协议,公司及华盛化工将密切关注金兰盛锦和泓创物流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3、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金兰盛锦的其他股东已履行其相应的借款出资义务;泓创物流的其他股东也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展期。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金兰盛锦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及华盛化工能够对上述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包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34,590.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2.39%,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98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十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15: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25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十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9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本公司调整了上年同期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沿着绿色、高效、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前行,坚定不移向清洁能源转型。2025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447.4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7.1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08%;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2.45亿元,同比减少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4亿元,亏损同比减少1.29%。

  (一)煤焦业务

  1、行业发展情况

  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煤炭在能源供应中发挥“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2025年国家能源局制定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能源行业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根本遵循,统筹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绿色低碳,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激发能源发展活力动力,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持创新引领,因地制宜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推进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建设。2025年山西省召开能源工作会议,会议强调2025年要以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目标,统筹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壮大能源新质生产力。报告期内我国煤焦市场呈现供需不平衡态势。

  2、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焦化、天然气、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等商品的生产销售,拥有储量丰富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具备“煤-焦-气-化-氢”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是全国较大的独立商品焦和炼焦煤生产商之一,拥有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完善的环保设施。公司目前拥有四座煤矿,经核准产能630万吨/年,焦炭生产能力1,095万吨/年,在产产能895万吨/年,公司生产的焦炭品质稳定优良,主要为标准一级焦炭。公司焦炭销售的主要客户为华北、华东和华中等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报告期公司全焦产量375.60万吨,比上年增加26.53%;报告期内精煤产量179.37万吨,其中汾西太岳88.58万吨、东于煤业43.31万吨、锦富煤业47.48万吨。公司所生产的煤炭主要作为公司炼焦的原料自用。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同时,公司紧扣“双碳”目标和能源革命主线,以“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为总基调,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公司副产品焦炉煤气中富含氢气55%左右,是低成本大规模制氢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提升产品附加值,公司抓住国家发展氢能源产业的战略机遇期,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在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进行投资布局及构建氢能的“制储运加用”一体化创新生态产业链闭环,秉承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发展成为综合能源供给商。

  3、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1)采购模式

  外购的精煤主要包括主焦精煤及贫瘦精煤(含瘦精煤)等。公司采购来源地主要包括山西的吕梁市、晋中市等市和河北、陕西等地。由于公司所在地区煤炭资源丰富,公司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在采购方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价格优势。

  (2)生产模式

  公司焦炭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策略,焦炭和煤炭都是在综合考虑上一年度生产情况、销售情况以及市场分析情况等相关因素后,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根据季节特点及生产现场的实际状况将年度生产计划细化分解,由公司专业团队负责相关计划的组织和实施,并控制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程、制度,全面落实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管理制度。

  (3) 销售模式

  公司对外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产品的销售从计划安排、价格管理、货款回收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负责销售的部门根据市场变化与客户协商确定签订销售合同,进行销售。

  (4)生产工艺流程图

  

  (二)氢能业务

  1、行业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氢能产业在“十四五”收官冲刺与《能源法》首年实施的双重驱动下,从国家的顶层设计到地方政府实践落地的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国家层面,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能源法》,将氢能明确纳入能源管理体系,赋予其正式法律地位,为产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批复有关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疆哈密、山西吕梁、河南济源、河南濮阳、河北沧州、辽宁大连等6地加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进一步扩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覆盖面。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将遴选部分项目和区域开展氢能试点工作,聚焦“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进一步推动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元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地方层面,各地结合产业禀赋精准施策。四川、福建、湖南等省市发布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等,提出“绿氢—绿氨—绿色甲醇”一体化、氢能港口、氢能冶金等特色目标;河南、辽宁、山西等地陆续开展燃料电池汽车高速公路免费政策,截止目前,燃料电池汽车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已经覆盖9省及2市。这一政策的广泛推广,不仅降低了燃料电池汽车的运营成本,更凸显了其在长距离运输领域的独特优势,凭借其长续航、快速加氢以及环保无污染的特性,燃料电池汽车有望在未来的长途物流运输中发挥更加关键的作用。

  2、主要业务

  (1)氢气制取

  报告期内,公司在氢能供给端持续夯实产能基础,清徐美锦华盛一期2,000Nm?/h高纯氢项目以及贵州美锦5,000Nm?/h高纯氢项目已稳定运行,有力支撑太原、吕梁、贵州六枝特区及周边车辆用氢需求。华盛二期项目建设正稳步推进,预计建成后产能将提升至12,000Nm?/h。另有滦州美锦14,000Nm?/h高纯氢项目在建。在绿氢制取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零碳能源”转型,推进分布式绿电制氢加氢示范项目。依托青岛、佛山氢能产业园屋顶光伏资源,打造“绿电+绿氢+绿色交通”一体化工程,重点探索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柔性控制策略,构建产业园区“源网荷储氢”协同闭环系统,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可落地的氢能解决方案。

  (2)车辆制造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合作与市场突破双管齐下,加速氢能车辆商业化应用。

  战略合作方面,公司与国氢科技达成全方位战略合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推广10,000台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双方将围绕技术协同、产品开发、终端市场共拓、基础设施闭环构建、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将进一步加速氢能车辆的规模化应用;与中通快递集团签署战略协议,计划在中通快递运营场景内分步投放20,000辆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同时建立包含车辆全生命周期管理、氢能补给网络、场景运营优化的战略协同机制,共同打造氢能源商业化应用的行业标杆。除此之外,公司还与易运物流、艾伦巴斯、南美洲Mining 3 Chile SPA等众多车企、能源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持续优化氢能产业生态。

  市场推广方面,旗下飞驰科技成功中标500辆轻型燃料电池冷藏车采购包组,中标金额达2.875亿元,车辆将率先投入佛山城际物流运输,并参与广湛氢能高速示范运营。此外,飞驰科技助力香港首个跨境氢能旅游巴士试验项目审批通过,进一步拓展了氢能车辆应用区域边界。

  公司通过积极布局与多元合作,在车辆制造板块不断发力,为氢能车辆的大规模商业化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低碳转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3)车辆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氢能车辆运营平台共持有各类型燃料电池商用车1,123台,通过场景化运营推动氢能交通落地。京津冀区域,在河北邯郸以武安为核心持续推动氢能示范项目,扩大区域氢能生态链。山西区域,在开展煤焦化运输业务的同时,加速推进运输服务多元化发展。目前已承接各类运输业务,更率先开通了通往河北、天津和陕西的跨省氢能零碳运输示范线路,并与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车辆租赁合作关系。在贵州区域,打造氢能公交示范线,同时投入100辆氢能重卡打造物流配送示范线,其中氢能重卡预计每年可替代柴油消耗2,268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万吨;同步推动全国首台商用氢能机车头成功试运行,持续推动交通领域节能降碳。此外,公司还相继在山西、广东、山东等多个地区开通了氢能车辆示范线路,并已成功在氢能高速运输、港口物流、钢厂矿山、市政环卫等多个应用场景建立起显著竞争优势,通过在不同地区、不同场景的示范应用,为氢能车辆的规模化推广积累实践经验。

  (4)加氢站建设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产业协同持续构建高效加氢网络,截至6月底,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建成加氢站(含撬装站)20余座,覆盖山西、北京、山东、浙江、广东等地,为当地氢能车辆提供了稳定且便捷的加氢服务。技术层面,加氢站配备国际前沿设备,深度融合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通过实时监控与智能调度提升加氢效率与用户体验,实现35MPa至70MPa全压力等级覆盖,当前已投运加氢能力达13,060kg/12h,在建加氢能力合计4,500kg/12h。公司凭借在加氢站建设运营方面的突出表现,在CHEC2025第五届世界氢能与燃料电池大会上荣获氢能观察金鼎奖“2025氢能行业加氢站领军企业”大奖,彰显在加氢站建设运营领域的深厚实力与行业引领地位。

  3、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在氢能产业领域已占据重要的市场地位,成为行业发展的领军企业之一。

  市场推广方面,截止2025年6月底,公司旗下青岛美锦与飞驰科技已累计推广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3,592辆,安全运营里程约2.03亿公里,累计减排二氧化碳约22.03万吨。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产品性能、提升产品质量,以及积极拓展市场应用场景,在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参股企业在核心材料、制氢技术等领域取得的一系列重大突破,彰显了其在行业内的技术引领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参股企业鸿基创能取得“一种碳包裹合金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认证。鸿基创能致力于研发、制造高性能、长寿命燃料电池膜电极,目前膜电极日产能超万片,年产能达60万平米,产品寿命超2万小时,一致性与良品率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占据国内膜电极50%以上的市场份额。公司另一家参股企业山东赛克赛斯氢能源有限公司也已获得“一种氢氧压力平衡控制方法及系统”的专利。另公司凭借在氢能产业技术创新的突出贡献,获得CHEC2025第五届世界氢能与燃料电池大会氢能观察金鼎奖“2025氢能行业最具创新技术”大奖,充分肯定了公司在整个氢能产业的技术发展中作出的重要贡献。

  企业荣誉方面,公司提报的“构建‘煤-焦-气-化-氢’循环经济产业链,探索传统能源企业绿色发展新路”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评选的“2025年企业ESG案例征集活动优秀案例名单”,公司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努力和成果得到业界认可。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托自身在氢能全产业链的优势,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拓展市场应用场景,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不断提升公司在氢能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推动我国氢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以及实现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93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9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金兰盛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拟向参股公司贵州金兰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兰盛锦”)提供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4年,年利率5.5%。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付金兰盛锦建设项目及购买生产设备款项,金兰盛锦的其他股东已履行其相应的借款出资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4、审议并通过《关于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向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创物流”)提供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年利率4.1%,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付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款项。为缓解泓创物流资金压力,华盛化工拟对剩余3,353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三年,展期年利率为3%,泓创物流的其他股东也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展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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