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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王琨女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3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7月20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数由5,704人调整至5,55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1,000万份调整为20,899.09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22,520万份调整为22,419.09万份。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3年9月26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5、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37元/股调整为18.27元/股,并确定以2024年6月27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2024-2025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可行权日的相关条款。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并于2024年6月28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4年7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7、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2024-2025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可行权日的相关条款。独立董事姜付秀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了投票权。

  8、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551人调整至5,002人,注销1,534.4858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20,899.09万份调整为19,364.6042万份。公司已于2024年8月16日办理完成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8.27元/股调整为18.22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9、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为18.12元/股。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0、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8.12元/股调整为17.97元/股。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945人调整至905人,注销112.76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后,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502.59万份调整为1,389.83万份。公司已于2025年6月12日办理完成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1、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002人调整至4,735人,注销612.3659万份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不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解锁尚未行权部分)由11,626.6320万份调整为11,014.2661万份。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将于2025年8月27日届满,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情况如下:

  原激励对象中有26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608.7216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未达100%,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3.6443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股票期权的数量,并注销上述已获授的合计612.3659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5,002人调整为4,735人,股票期权数量(不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解锁尚未行权部分)由11,626.6320万份调整为11,014.2661万份。

  三、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自等待期届满后可开始行权;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4,73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5,505.3109万份,行权价格为17.97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王琨女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3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7月20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数由5,704人调整至5,55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1,000万份调整为20,899.09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22,520万份调整为22,419.09万份。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3年9月26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5、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37元/股调整为18.27元/股,并确定以2024年6月27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2024-2025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可行权日的相关条款。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并于2024年6月28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4年7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7、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2024-2025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可行权日的相关条款。独立董事姜付秀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了投票权。

  8、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551人调整至5,002人,注销1,534.4858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20,899.09万份调整为19,364.6042万份。公司已于2024年8月16日办理完成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8.27元/股调整为18.22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9、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为18.12元/股。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0、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8.12元/股调整为17.97元/股。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945人调整至905人,注销112.76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后,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502.59万份调整为1,389.83万份。公司已于2025年6月12日办理完成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1、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002人调整至4,735人,注销612.3659万份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不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解锁尚未行权部分)由11,626.6320万份调整为11,014.2661万份。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 等待期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3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为2023年8月2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即将届满。

  (二) 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704人调整至5,55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1,000万份调整为20,899.09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不变,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22,520万份调整为22,419.09万份。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37元/股调整为18.27元/股;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2024-2025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可行权日的相关条款,相关调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551人调整至5,002人,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20,899.09万份调整为19,364.6042万份。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8.27元/股相应调整为18.22元/股。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为18.12元/股。

  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8.12元/股调整为17.97元/股。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945人调整至905人,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502.59万份调整为1,389.83万份。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002人调整至4,735人,注销612.3659万份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不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解锁尚未行权部分)由11,626.6320万份调整为11,014.2661万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行权价格:17.97元/股(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3、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4、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共4,735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5,505.3109万份。

  5、行权期限:2025年8月28日(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但不早于2025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期间的交易日,其中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七、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约98,930.44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5,505.3109万元,资本公积金增加约93,425.13万元。股票期权的行权对每股收益的影响较小,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八、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应自筹认购相应股票期权所需全部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得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55,053,109股,股本结构变动将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表格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为准。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重大影响。

  十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自等待期届满后可开始行权;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6、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采用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发行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注册品种及规模:本次中期票据可申请注册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创新债券等创新性品种,申请注册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发行期限: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由发行人聘请合格的金融机构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7、还款方式:按年付息,到期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营运资金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9、担保方式:本次中期票据采用信用发行;

  10、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工作安排,为提高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决定、修订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时机、终止发行、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等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申报、注册、发行、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相关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宜;

  6、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

  四、本次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管理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应披露重大事项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除此之外,无其他重大事项。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滨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冯蓬勃先生、徐小凤女士、魏文滨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出具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将于2025年8月27日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原激励对象中有26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608.7216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未达100%,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3.6443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综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5,002人调整为4,735人,股票期权数量(不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解锁尚未行权部分)由11,626.6320万份调整为11,014.2661万份,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612.3659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将于2025年8月27日届满,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4,735名激励对象可在2025年8月28日(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至2026年8月27日期间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505.3109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7.97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采用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营运资金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工作安排,为提高效率,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冯蓬勃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将于2025年8月27日届满,截至目前,原激励对象中有26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608.7216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未达100%,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3.6443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5,002人调整为4,735人,股票期权数量(不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解锁尚未行权部分)由11,626.6320万份调整为11,014.2661万份,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612.3659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4,735名激励对象可在2025年8月28日(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至2026年8月27日期间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505.3109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7.97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监事会对上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采用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营运资金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管理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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