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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582.5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7.37%。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应流投资累计9,000万股股份被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8.43%,占公司总股本的13.25%;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邦投资”)、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玉投资”)、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宇投资”)和杜应流累计质押11,5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47.2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42%。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应流投资关于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及股份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注:本次解质押的股份将根据融资需求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本公告“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应流投资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90,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8.43%,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5%,对应融资余额为45,000万元。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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