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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将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7日止,公示期共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48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4,69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4,69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6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14,692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 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标的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 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0.408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9.2188万股,合计179.6269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97%。

  4、 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1.73 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59 元/股。

  5、 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6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5人。

  6、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7、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后续并购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A+、A、A-、N五个等级,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事业合伙人: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企业合伙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70.408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109.21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格为23.59元/股。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6、2025 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了70.4081万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 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届满,同意公司按照《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6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4,692股。

  注:2025年8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4,721股。因本次解除限售存在少量零碎股处理,解除限售的数量由214,721股调整为实际登记数量214,692股。

  (三)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处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6月13日

  (二)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

  (三)解除限售数量:214,692股

  (四)解除限售人数:64人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因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少量零碎股,最终实际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214,692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8月28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14,692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内容符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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