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03版)
除上述修订外,还有序号顺延、汉字与阿拉伯数字替换及个别文字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上述修订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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