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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现金管理事项所履行的审议批准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5.9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不超过2.5亿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3.4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三)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通过。

  (四)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3.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五)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1.4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半年度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首都在线于2024年10月1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该合同对签约账户下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21,331.06元,账户余额为0.00元,该账户已于2025年5月销户完毕。

  首都在线于2024年10月14日与民生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该合同对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部分存款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并于4月30日续签。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435,169.87元,账户余额为263,309,899.01元。

  首都在线于2022年4月1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率计息,该协议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47,692.10元,账户余额为33,585,946.53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制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有的现金管理事项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前述决议,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半年度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子公司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口支行签订《C+组合存款协议》,对超过签约账号留存金额三个月以上存款部分,按照招行挂牌利率计息,该协议于2025年3月26日到期,并于6月28日续签。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907.94元,账户余额为684,539.30元。

  首都在线于2024年6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对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4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19,246.52元,账户余额为21,568,462.68元。

  子公司北京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宽志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均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分别为163.87元、1,621.43元,账户余额分别为1,163,979.95元、282,370.66元。

  首都在线和子公司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云时代”)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续签《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均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分别为525.96元、190.06元,账户余额分别为977,134.79元、9,917.37元。

  首都在线于2022年4月1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率计息,该协议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并于4月30日续签。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5,028.56元,账户余额为84,557.23元。

  首都在线于2024年12月2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普通协定存款协议》,对甲方账户中超过协定金额(50万元)的存款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协定存款执行利率(浮动点数为30BP)按日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该协议于2025年3月26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9,256.48元,账户余额为9,414.17元

  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174.17元,账户余额为243,298.21元。

  首都在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5,019.45元,账户余额为1,372,904.83元。

  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云祥”)于2024年10月2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6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212.90元,账户余额为1,033.28元。

  首都在线和子公司中瑞云祥、乾云时代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9月10日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合同分别于2025年3月25、26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分别为9,921.97元、13,696.36元、1,685.59元。账户余额分别为877,173.05元、861,555.51元、318,239.10元。

  首都在线于2024年11月22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续签《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7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4,571.17元,账户余额为83,515.97元。

  首都在线于2022年12月2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率计息,该协议于2025年3月21日到期,并于4月30日续签。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2,564.68元,账户余额为20,516,504.86元。

  首都在线于2025年5月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率计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4,250.40元,账户余额为20,034,010.49元。

  北京中嘉和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嘉和信”)于2024年9月1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科技园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75,267.90元,账户余额为215,533.40元。

  中嘉和信于2024年5月23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续签《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合同于2025年5月22日到期,并于5月23日续签。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210,143.86元。账户余额为29,204,016.69元。

  中嘉和信于2024年12月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续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普通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符合增值服务条件的资金,计入增值本金并计算增值利息,该协议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并于4月25日续签。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益为8,983.33元。账户余额为6,225,087.41元。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有的现金管理事项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在保证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都会经过严格的评估和筛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产品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8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或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情况及担保或反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上述授信无偿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或反担保,授信金额、担保金额、期限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本次年度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1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3月1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最高额融资合同》,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授信期限:从2025年01月14日起至2026年01月14日,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为循环额度,具体额度业务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二)2025年2月28日,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租赁物购买价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提供保证;租前期及租赁期限共三年:从2025年2月28日起至2028年3月18日,具体额度业务种类:融资租赁。

  (三)2025年5月7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从2025年5月7日起至2026年1月1日,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为循环额度,具体额度业务种类:信用证开证。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额度合计1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于2025年3月11日与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保证人:曲宁先生

  3.债务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5,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7.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于2025年2月28日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租赁提供保证担保,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曲宁先生

  3.债务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3,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基于主合同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前息(如有)、预付租赁成本(如有)、租金及相应的增值税(如有)、提前还款补偿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押金、留购价款、保管费(如有)和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保全担保费、仓储费、拆装费、运输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税费)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于2025年5月7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按合同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保证人:曲宁先生

  3.债务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余额4,4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担保期间: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216.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1%,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曲宁先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曲宁先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化利率为5.5%,借款期限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提取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曲宁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6,000.00万元,产生利息157.06万元。

  除以上事项及关联人因任职在公司领取薪酬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曲宁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一)华夏银行北京分行《最高额融资合同》;

  (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租租赁合同》;

  (四)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保证合同》;

  (五)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综合授信协议》;

  (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7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7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都在线”)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补充通知分别于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38.78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大华审字[2025]0011005824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678.94万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且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本次合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0.50万股。

  关联董事赵永志先生、杨丽萍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7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5.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7.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董事会同意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2.40万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当前公司战略部署的核心任务为“扭亏为盈”,为更好地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兼顾股权激励效果考虑,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度-202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及对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进行调整。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公司法》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规定进行了修订,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及其所涉及的相关程序和职责,需按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公司拟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监督机构调整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董事会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度-202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及对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同时将激励计划监督机构调整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应条款。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杨丽萍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之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一)、(二)、(九)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对第(一)、(二)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对第(三)到(九)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 备查文件

  (一)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7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5年8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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