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修订原因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预留授予第二批次;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累计行权数量为2,925,778份,公司股份相应增加2,925,778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75,772,861股增加至178,698,639股。
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将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将“总经理”调整为“经理”。其他非实质修订,如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相应调整章节序号、条款序号及援引条款序号,标点调整以及不影响条款实际含义的表述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逐条列示。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章程》以辖区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三、行权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自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8月21日,因公司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望西淀持股比例由16.13%被动稀释至15.89%,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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