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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113版)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上接D113版)

  除上述修订外,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统一修订为“高级管理人员”。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 监事会”,并将《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及条款统一删除,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二)附件《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将于股东大会通过后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制定、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颁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2025年3月28日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制度修订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并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3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 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8日

  至2025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7日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5558031 传真:0951-5558030

  邮编:750001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参加会议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4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夏云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5.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颁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2025年3月28日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9证券简称: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5-03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2025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81,954.3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272,227.05万元,其他业务收入9,727.29万元。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9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扣除回购股份60,593,400股后7,272,766,600股为基数,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36,374,648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颁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2025年3月28日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部分公司制度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制定、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制定、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0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176,733,980.94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本信息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扣除不参与现金分红的公司回购股份60,593,400股,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为7,272,766,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36,374,648元(含税),占2025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62%。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 报备文件

  回购金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扣除不参与现金分红的公司回购股份60,593,400股,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为7,272,766,600股,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36,374,648元,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蒙烯烃项目已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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