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70
2025年8月22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已按照除权后的股本重新计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泰安金程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淮安金程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以上文件进行了修订,并披露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相关文件再次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披露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相关文件再次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并披露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4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4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8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后续公司将在12个月内严格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次发行。
2024年12月24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经深交所备案通过。
2025年1月23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并上市的工作。
2、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资质认证
公司于2025年1月取得深圳海关颁发的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AEO认证是中国海关对企业信用管理的最高等级认证,被誉为开展国际贸易的“金字招牌”,AEO企业可享受互认国家双方海关的“国际最认可、国内最优惠、通关最便利”等多维度优惠措施,公司全球通关效率再提速。公司将以通过AEO认证为契机,依托高效的内控体系,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与运营效率,提升国际物流效率,优化供应链体系,为全球客户提供了更高效、更可靠的全球交付服务。
3、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的变更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完成《公司章程》的修改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7,512,976元。
2024年6月20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票完成登记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73,25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7,512,976元变更为人民币147,586,231元。
2024年10月14日,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1,114,7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7,586,231元变更为人民币148,700,931元。
2024年11月21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股票完成登记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43,95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8,700,931元变更为人民币148,744,884元。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离职人员已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1,82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8,744,884元变更为人民币148,743,064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本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登记,并于2025年1月23日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13,029,608股,本次发行新增股票登记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8,743,064元变更为人民币161,772,672元。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已根据上述变更事项,向深圳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25年3月25日,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离职人员已授予登记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6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61,772,672元变更为人民币161,770,306元。
2025年7月10日,公司实施2024年权益分派,公司以总股本161,770,30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61,770,306元变更为人民币226,478,428元。
2025年7月31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411,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226,478,428元变更为人民币226,890,028元。
4、部分董事、监事通过持股平台金程源进行减持
2025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金程源计划自2025年1月17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5378%,其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0,000股)。
2025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股东金程源前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其中,公司董事叶柏林通过金程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2,575股,本次减持数量为73,143股;监事会主席李国强通过金程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8,897股,本次减持数量为142,224股;监事李鹏和何勇均通过金程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051股,本次减持数量均为48,762股。上述4人减持数量均达到其通过金程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其2025年度的可减持额度均已使用完毕。
5、控股股东首发限售股解除限售
2025年7月1日,控股股东李虎先生所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58,401,775股解除限售,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6、2024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1,770,30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0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7、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2025年7月23日,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6,417,307股。本次发行对象中,除控股股东李虎先生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1,824,144股未解除限售外(限售期为18个月),其他特定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解除限售。
8、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1)2023年01月1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交银深德明利2023固字01号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授信总额度为16,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8,669.29万元。
(2)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SX2312223802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总额度为1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3)2024年03月2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编号为81200202400021874号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8,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2,550.00万元。
(4)2024年03月2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交银深德明利2024综字01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总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5)2024年03月2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中德明利授信字(2024)第001号的《额度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6)2024年04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4深银观澜综字第0004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3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9,600.00万元。
(7)2024年04月29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续期了编号为07300LK23C5AMDC号的《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
(8)2024年05月1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914547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
(9)2024年05月23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华银(2024)深综字(深圳湾)第0523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15,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10)2024年06月25日,公司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公授信字第罗湖24002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3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
(11)2024年06月25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平银前海二综字20240620第01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9,700.00万元。
(12)2024年06月26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000)浙商资产池字(2024)第13641号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资产池额度最高限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13)2024年7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分别签订编号为HTC442000000ZGDB2024N0YE号、HTC442000000ZGDB2024N0YF号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30,5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5年1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分别签订编号为HTC442000000ZGDB2024N213号、HTC442000000ZGDB2024N214号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增加10,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5年6月30日,上述授信借款余额为38,900.00万元。
(14)2024年8月15日,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ZH39182407008的《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25,000.00万元;2025年1月21日,就上述编号为ZH39182407008《综合授信协议》原协议,签订编号为变ZH39182407008的《综合授信协议变更协议》,将授信额度调整为35,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5年6月30日上述授信借款余额为29,960.00万元。
(15)2024年8月19日,公司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深中小贷(2024)年借字(10245)号的《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6,000.00万,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此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此外公司质押了以下2个发明专利:①一种兼容移动固态硬盘的结构及移动固态硬盘(专利号为ZL 2019 1 0898738.7);②一种基于FPGA的闪存数据采集装置和采集方法(专利号为ZL 2021 1 1541250.2)。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6,000.00万元。
(16)2024年7月26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SZ36(融资)20240007号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9,950.00万元。
(17)2024年8月22日、9月20及11月1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编号为HETO20200001620240800000021的《借款合同》、编号为HETO20200001620240800000026的《借款合同》及编号为深字2024年贸金031号的《贸易金融授信业务总协议》,授信额度为3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
(18)2024年8月16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4)深银综授额字第001034号的《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为1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19)2024年10月28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签订了编号为PSBCSZ05-YYT202410290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为9,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8,325.00万元。
(20)2024年12月10日,公司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0520202400337的《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9,940.00万元。
(21)2025年01月1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新安德明利授信字(2025)第001号的《额度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3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4,000.00万元。
(22)2025年01月2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BC2024080600001719号的《融资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3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5,000.00万元。
(23)2025年02月1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5圳中银华额协字第0013号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为2025圳中银华长借字第0014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25,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8,000.00万元。
(24)2025年2月2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交银深德明利2025综字01号的《综合授信合同》、交银深德明利2025流字0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34,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29,420.00万元。
(25)2025年3月7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5)深银综授额字第000056号的《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
(26)2025年4月23日,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X202500020号的《单项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4,000.00万,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此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此外公司质押了以下发明专利:①一种DRAM存储器的数据写入方法和DRAM控制系统(专利号为ZL202111361888.8)。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
(27)2025年05月21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流借字第20250974-3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
(28)2025年06月16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华银(2025)深综字(深圳湾)第0609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3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9,900.00万元。
(29)2025年06月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925000)浙商银高保字(2025)第0007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33,00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30)2025年06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编号为HETO20200001620250600000001-BZ01号、HETO20200001620250600000001-BZ0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55,00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田华、叶柏林、独立董事周建国、独立董事曾献君、独立董事杨汝岱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虎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25半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09,036,587.2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45,626.9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同意报出公司《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于海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半年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或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计提(计提与转回抵消后金额)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83,322,883.42 元。
2、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或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明细如下:
注:上表计提金额以负数列示,转回金额以正数列示。
(二)本次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 433,779.76 元、其他应收款0.00元。
核销资产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已确认无法收回,公司管理层经谨慎评估,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的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134,405.66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3,452,154.78 元,转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5,094.67元。
2、 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半年度对公司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68,781,417.65元。
(二)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 433,779.76 元,本次核销的主要原因是和对方暂停合作3年以上,经多次催收确认无法收回,经管理层谨慎评估、审批后核销。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3,322,883.42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83,322,883.42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合计433,779.76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33,779.76元。本次核销资产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