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0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因此,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与公司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
二、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及需要,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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