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C11版)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维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修订稿全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部分治理制度修订稿全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9月届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维建先生、黄世雄先生、吴端鑫先生、苏吉生先生、张奇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3.1 同意提名张维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 同意提名黄世雄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 同意提名吴端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 同意提名苏吉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 同意提名张奇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9月届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戴仲川先生、曾繁英女士、黄种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4.1 同意提名戴仲川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 同意提名曾繁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 同意提名黄种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5-040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非独立董事五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维建先生、黄世雄先生、吴端鑫先生、苏吉生先生、张奇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戴仲川先生、曾繁英女士、黄种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连续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戴仲川先生、曾繁英女士、黄种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曾繁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换届选举前,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维建先生简历

  张维建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参与了中欧商学院和长江商学院的“高层管理教育”课程,清华经管企业家学者项目在读。舒华体育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泉州市舒华展架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晋江市池店镇教育发展促进会会长及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维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759,567股,占公司总股本4.07%,与杨双珠女士、张锦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张维建和杨双珠系夫妻关系,张锦鹏系二人之子)。张维建先生与杨双珠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二人分别通过持有晋江舒华投资有限公司95.00%和5.00%的出资额,合计间接控制公司股份266,983,760股,占公司总股本64.86%,同时,二人之子张锦鹏持有公司股份14,204,489股,占公司总股本3.45%。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黄世雄先生简历

  黄世雄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和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公司负责人、泉州市舒华商用道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世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551股,占公司总股本0.03%,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吴端鑫先生简历

  吴端鑫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泉州市舒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舒华(福建)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苏州舒华体育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理事、晋江市池店商会副会长、政协第十四届晋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晋江市工商联执行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吴端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497股,占公司总股本0.02%,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苏吉生先生简历

  苏吉生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丰泽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业务拓展部总经理、北京金立翔艺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北鸿晶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林芝安大总经理、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高晖创投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晋江融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泉州市海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林芝市米林朗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厦门市中弘安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弘安锐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华锐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华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上海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苏吉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张奇炜先生简历

  张奇炜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健身连锁经营中心副总经理、泉州市舒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福建省舒华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旗下部分分公司负责人、福州市舒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及旗下部分分公司负责人、苏州市舒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惠州市舒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及旗下部分分公司负责人、厦门市舒华健身发展有限公司加州分公司负责人、北京舒华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双井分公司、北京舒华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淀甘家口分公司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奇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先生和杨双珠女士的侄子及实际控制人张锦鹏的堂哥,系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付秋玲之子。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候选人

  戴仲川简历

  戴仲川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建成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成记泰达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踏体育独立非执行董事、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利豪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侨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泉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现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泉州市第十三届政协副主席、福建省司法厅备案审查专家、中共泉州市委法律顾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截至本公告日,戴仲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曾繁英简历

  曾繁英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省范厝水电厂计财科会计、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侨大学教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繁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黄种杰简历

  黄种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华侨大学(泉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海涵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种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5-041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9日

  至2025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一键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六楼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建木

  电话:0595-85933668

  电子邮箱:ir@shuhua.com

  传真:0595-68097905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5-042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原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更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下转C11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