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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46                                       公司简称:中船特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派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42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了增加议案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写了《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船特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召开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43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写了《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船特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44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编制了《中船特气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411,76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6.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0,735,30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8,004,839.7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2,730,465.03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820,091,200.7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17日对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0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47,051,738.81元。202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0月,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原超募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931976410806,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超募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45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9,411,765股,募集资金总额2,870,735,340.75元,募集资金净额2,802,730,465.0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05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投资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办理定期存款。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46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

  至202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5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上述文件至少应当于2025年9月9日下午15:00前送达到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13:30-15: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夜视仪大楼106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pericsg.com

  电话:0310-7183500

  联系人:许晖、李迎敏

  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

  邮编:057550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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