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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泰州天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天恩”、“标的公司”)全部股权。

  ● 本投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系各方对本次投资事项的初步意向,各方将于本协议签署后开展进一步尽职调查工作,并履行各自内部审批程序,另行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但最终能否签署正式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各方后续正式协议的签署、交易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现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 本次投资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家电零部件产业链配套能力,增强综合竞争力,2025年8月22日,公司与HAYOUNG SPECIAL GLASS CO.,LTD(系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以下简称“HAYOUNG公司”)、标的公司签署《股权投资意向协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HAYOUNG公司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基于HAYOUNG公司提供的标的公司财务资料,双方初步协商收购价格暂以2.36亿元人民币,具体收购价格、收购方案等事项,尚需在完成尽职调查、审计及资产评估后,由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交易最终条款以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股权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推进落实本次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对投资标的后续尽职调查、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待正式协议签署时,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标的公司

  公司名称:泰州天恩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ECDEDW7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洪周民(韩籍)

  住所:泰州市海陵区兴业路96号1幢、2幢

  注册资本:589.8035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2日

  经营范围:从事仪器仪表面板、玻璃制品,家用电器产品零部件、电磁炉配件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HAYOUNG公司

  公司名称:HAYOUNG SPECIAL GLASS CO.,LTD(韩国公司)

  登记编号:134211-0031364

  公司董事:洪台浩(韩籍)

  住所:韩国忠清北道阴城郡阴城邑九兮谷街52

  注册资本:90,000万韩元

  成立日期:1999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强化玻璃的制造、销售与进出口业及相关附属产业。

  三、投资意向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受让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HAYOUNG SPECIAL GLASS CO.,LTD;

  丙方(目标公司):泰州天恩电子有限公司

  (二)交易主要方案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甲方将通过股权受让的方式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并使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目标公司全部股权。

  根据乙方提供的财务资料,本次甲方拟以2.36亿元人民币受让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具体受让方式为第一次以2亿元人民币受让目标公司85%股权,第二次以0.36亿元人民币在2026年9月5日前受让剩余的15%股权。具体受让事宜以正式协议为准,将在甲方完成尽调工作,且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署。

  (三)时间安排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丙各方应各自委派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本次股权投资的尽职调查、沟通、谈判等事宜。在乙方及丙方根据甲方尽职调查资料清单,充分、完整提供资料的情况下,甲方自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在甲方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结束,并认为可进一步洽谈股权投资事宜时,甲、乙、丙各方分别委派工作人员参与本次股权投资具体事宜的谈判。

  在甲、乙、丙各方各自履行关于本次交易事宜相关的内部必要程序后(如:董事会、股东会等),并就股权投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本协议各方签署本次投资事宜的相关协议。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所作的承诺或保证的,或所作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由于非归于本协议任何一方责任的不可抗力之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迅速采取必要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和可强制执行性,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六)本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为甲、乙、丙各方就本次股权投资合作事宜而订立的意向性文件,各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协议对本次交易进行约定,最终交易方式、交易价款及付款方式、资产、人员、业务处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以协议各方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约定为准,在上述期限内如最终未能达成正式投资协议,本协议即告解除,除本协议第四条所约定的保密条款外,其余条款所涉权利义务关系均于协议解除之时终止。

  本协议于2025年8月22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署,一式六份,各方各执两份,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

  目标公司主要经营家电零部件相关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产品包括冰箱玻璃门、冰箱玻璃搁架和洗衣机玻璃门,核心客户为LG,本次投资可与公司现有玻璃相关业务在技术研发、供应链整合优化、市场资源共享等多个维度实现协同效应,有助于提升玻璃相关产品业务规模及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签订的意向书为各方合作意愿的初步意向性约定,该股权收购事项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最终交易方案、交易金额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洽谈,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现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5-06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678号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1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莉莉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股权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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