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二〇二五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号)核准,公司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6,569,7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8,796,898.7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6,686,763.20元、其它发行费用(不含税)2,146,081.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964,054.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4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6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根据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70、81号公告。
三、二〇二五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置换金额为6,242.03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二次会议、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4S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结项,并将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478.3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6.79万元)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70、81号公告。
本次使用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继续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6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RFID电子标签新建项目”“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2月;对“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号)核准,公司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6,569,7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8,796,898.7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以及其它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964,054.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4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4S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已结项,前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478.3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6.79万元)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33,958.7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RFID电子标签新建项目”“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及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将对“RFID电子标签新建项目”和“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认真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持续推动“RFID电子标签新建项目”“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虽然前述募投项目在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主要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形势变化、项目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涉及的项目建设、固定资产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采取了较为稳健的策略,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确保公司前述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公司将“RFID电子标签新建项目”和“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的2026年2月延期至2028年2月。
(二)“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及内部资源整合需求,为紧密契合核心主业发展方向,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协同效应,更好地匹配公司未来业务管理架构,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及部分一级子公司调整为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
2、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1)调整前
①公司总部数字化升级
②一级子公司数字化升级
(2)调整后
①公司总部数字化升级
②全资子公司数字化升级
注:“全资子公司数字化升级项目”中的“业务或职能数字化升级项目”主要包括原由公司总部实施的“数据链通、治理与应用”“业务管理系统”“职能管理系统”等。
3、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4、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原因
本次对“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及延期,是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项目实施进展及内外部因素变化,为更高效赋能核心主业发展,提升数字化治理与协同效能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为强化对主营业务的数字化支撑能力,并充分发挥专业化、集约化运作优势,公司将原由总部及一级子公司分散实施的多个核心子项目,统一整合至公司总部或具备专业实施能力的全资子公司集中推进,以整合内部优势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确保数字化能力建设与主营业务战略高度协同。同时,为适配实施主体调整及实际建设需求,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根本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动态优化内部投资结构,优先保障支撑主营业务关键环节和战略增长点的子项目投入,以最大化募集资金对核心业务转型的支撑效能。此外,鉴于实施主体与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涉及较多系统迁移与整合工作,为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充分保障系统设计的先进性与落地的稳定性,公司秉持谨慎性原则,将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和延期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募投项目高质量落地,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以发展战略为导向,紧密结合经营计划与市场动态,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在募投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将充分考量项目建设周期与募集资金使用节奏,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同时,公司认真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募投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五、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和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延期,是基于当前公司内外部环境、战略发展规划、实际经营情况及项目实施进度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可持续发展目标。
本次调整和延期事项未涉及原募投项目的取消或新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亦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全部用于原募投项目建设,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通过优化实施主体分工和资金配置,能够更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进度的匹配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RFID电子标签新建项目”“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2月;对“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及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本次《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5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五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5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二五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吴晓强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二五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五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五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RFID电子标签新建项目”“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2月;对“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5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五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二〇二五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6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五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二〇二五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和市场公允性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3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林娜萍,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舒玲,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陈英贤,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1)项目合伙人林娜萍、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舒玲最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英贤最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英贤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如下: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林娜萍、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舒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英贤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31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和市场公允性的定价原则确定二〇二五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向中审众环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五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五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二〇二五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6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经测试,公司二〇二五年半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8,315.32万元(二〇二五年第一季度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详见公司2025-35号公告),二〇二五年第二季度核销各类资产原值为276.09万元。
一、二〇二五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二〇二五年半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8,315.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公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股利等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或当单项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上述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6.04万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6,102.01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3,524.32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2,504.18万元,计提长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73.51万元。
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合计6,028.50万元,主要原因如下:公司债务人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迈科”)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管理人于2025年6月底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中披露的重整计划草案、西安迈科相关资产最新审计和评估情况、对公司债权申报的认定情况等公司最新可获取信息,公司对西安迈科及其子公司应收款项和对大商道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道”)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进行预计,本期计提对西安迈科及其子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合计4,851.25万元,计提对大商道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526.82万元。
本期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04.75万元。
2、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29.35万元。
(四)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为-8,210.56万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696.43万元。
二、二〇二五年第二季度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二〇二五年第二季度,公司对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合计金额为276.09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核销公司子公司对江西申安亚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275.43万元。上述应收款项因债务人已根据破产重组方案履行了相关义务,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于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75.43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
核销公司子公司对宁德市优品汽车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0.66万元。上述应收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于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0.66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6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5项担保合同:
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光电”)已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申请39,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年11个月。
2、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光电已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7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3、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福申”)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8个月。
4、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美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美车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98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5、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宝”)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5,625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2个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历次定期报告。
2、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9月26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91号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二手车零售;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595.94万元,负债总额6,868.43万元,净资产-1,272.4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7,309.42万元,利润总额-586.04万元,净利润-582.9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651.20万元,负债总额6,079.69万元,净资产-1,428.49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6,028.60万元,利润总额-168.85万元,净利润-156.00万元。国贸福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国贸美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8月12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697号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1、批发、零售汽车零配件、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百货、建筑材料;2、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3、汽车信息咨询服务;4、汽车租赁。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565.18万元,负债总额7,280.77万元,净资产2,284.4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8,138.72万元,利润总额649.92万元,净利润493.9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427.31万元,负债总额5,002.53万元,净资产2,434.78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995.43万元,利润总额200.49万元,净利润150.37万元。国贸美车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1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销;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林彩凤持有该公司3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3,740.63万元,负债总额24,743.46万元,净资产8,997.1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6,840.49万元,利润总额484.44万元,净利润392.6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0,668.00万元,负债总额21,687.92万元,净资产8,980.08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30,132.35万元,利润总额-9.81万元,净利润-17.10万元。信达通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注: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反担保情况
国贸福申、国贸美车城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信达通宝通过其他股东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议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其中,2025年度新签署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为折合人民币362,325.5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65%,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657,674.46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折合人民币619,276.8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88%。
上述担保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5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厦门国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股权。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和上年同期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2、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60,966,500.01元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16,928,213.76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厦门国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股权。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期初余额随之变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上半年,中国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紧抓经济运行“稳”的主基调的同时,壮大新质生产力,打通国内大循环,促转型、提质量,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注入有力的“强心剂”。上半年,国民经济顶住压力、迎难而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
公司聚焦战略主航道,集中优势资源深耕核心主业,以稳健固基盘,以创新谋发展,努力提升公司主业的经营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24亿元。
尽管如此,受债务人西安迈科重整事项最新进展影响,公司确认相关应收款项信用减值等损失约6,1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1、数智科技板块
2025年上半年,公司坚定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深入布局数智科技赛道。
对内,公司促融合、聚研发。公司收购厦门国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股权,提升数智化业务协同与技术创新能力;建章立制、融合业务团队,持续优化数智科技板块组织架构;完成智慧仓储系统、数据管理系统、物资盘点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等多项自研软件技术的开发与迭代升级,并将核心技术转化为可复用的行业解决方案,深化产品矩阵布局。
对外,公司扩区域、拓版图。公司与多家行业头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做精做强省内核心市场的同时,将数智科技解决方案与服务能力逐步扩展至国内重点省份,实现“省内精耕”与“省外突破”的双轨驱动。报告期内,公司在省内完成数据中台等百余项数智企业项目立项,在山东、海南、河南等地落地实施智慧农业、智慧渔港、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项目。
2、电子科技板块
(1)物联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顺应宏观经济和产业的发展趋势,着眼拓展全球业务增量。公司依托规模级客户服务能力,持续深耕与鞋服制造、零售、物流等国际行业头部企业的战略合作;践行国内外双生产基地发展新模式,以马来西亚工厂为国际化支点,稳步提升东南亚市场份额,斩获南美订单,同时加速布局北美、欧洲、日本及香港等重点区域营销网络。
公司强化研发赋能与产学研融合创新。公司联合知名高校攻克RFID芯片键合技术难点,成功导入M800系列芯片,实现技术突破到场景实施的落地转化。公司研发的“高可靠性植入式RFID抗金属电子标签”,经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评定,其金属表面读取距离等部分技术指标已达国际先进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发明专利“电子标签”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自主研发的“Versa Mini”零售通用小标签入选“物联之星”2024年度中国物联网行业创新产品榜。
(2)光电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多个省市级市政照明升级改造项目,斩获卡塔尔、沙特等新兴区域订单,开发菲律宾、约旦等地新客户,稳步提升照明应用海内外市场份额;推进产品维度革新,加速T8智慧灯管、低位护栏灯、户外高亮灯珠等新品研发,优化市政路灯、地铁照明等传统产品线,实现国内显屏LED新品订单增长。
报告期内,信达光电获得大照明产业研究院颁发的2024年度“中国LED照明灯饰行业100强”荣誉,并荣获ISLE2025国际智慧显示及系统集成展(深圳)“产业链卓越贡献奖”。
3、供应链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融合创新模式,围绕有色金属和黑色大宗商品贸易品类,向产业链纵深拓展供应链业务体系。
深耕供应链,推动全球化运营。公司锁定上游资源,深化与国内外核心资源供应商的战略合作,签订镍等关键战略资源的年度长协,稳定供应来源;布局流通网络,开拓新疆气煤、进口煤、东南亚铁矿、南非锌矿等海内外自营采购渠道,降低关键原材料流通成本;增强终端粘性,面向新兴产业客户创新碳酸锂、铝棒等优势品种贸易服务,提供集原材料保障、销售协同、价格风险管理于一体的综合供应链解决方案,提升产业服务水平。
延伸产业链,提供全链条服务。公司服务上游矿山、钢厂、冶炼厂,链接下游实体生产企业,通过运营钢材自管仓库并引入物流配送服务等举措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供应链一体化综合服务体系。
赋能价值链,实现降本增效。公司强化数字支撑,自研智慧仓储管理系统,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自营仓库运营效率。
公司系厦门市现代供应链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公司及旗下企业获颁海关AEO高级认证。公司已连续多年蝉联上海钢联等多家单位联合评选的“黑金杯”全球铁矿石供应商二十强,并荣获上海钢联评选的“2023-2024年度年中国钢铁出口优秀贸易企业”“2024铁矿石长期诚信服务商”等荣誉。
4、汽车经销板块
2025年上半年,公司紧跟市场趋势,优化汽车品牌结构,加快生态链业务布局,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
汽车品牌方面,公司加快新能源品牌门店建设,公司旗下福州鸿蒙智行授权用户中心、厦门iCAR正式运营;国际化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成为福建省首家通过此认证的二手车出口企业,汽车出口签约台数同比增长167%,合作伙伴遍及大洋洲、欧洲、中东、西非等海外市场;此外,公司在泰国首次开辟海外汽车经销项目试点。
公司入选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第43名、“2025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营销创新项目优秀案例”,入围“2025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新能源分榜单”第59名,斩获全联汽车经销商商会“中国汽车经销行业守信承诺企业”和“汽车以旧换新百强企业”两项殊荣。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明成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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