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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部分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 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圣投资”)持有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6,345,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本次质押后,巨圣投资质押股份为42,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3.30%,占公司总股本的6.50%。

  ● 截至本公告日,巨圣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机械集团”)、石华辉先生共累计质押股份数为86,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9.80%,占公司总股本的13.3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巨圣投资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获悉该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无到期的质押股份,其中巨圣投资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4,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1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1%,对应融资余额5000万元。

  巨圣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巨圣投资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2、巨圣投资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东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股份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公司代码:603012                                公司简称:创力集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石良希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已提前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内容较为全面反映了报告期内经营状况和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政策法规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接任,并对《公司章程》涉及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等事项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政策法规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接任,并对内部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与完善,同步补充制定新增制度,确保内部治理体系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保持动态适配。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等事项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及相关制度全文。

  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及促进行业发展的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申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500万元。捐赠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安徽理工大学两个高端科研平台,其中250万元用于深部煤炭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250万元用于煤炭无人化开采数智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五影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公司已提前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载信息能够精准、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及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监事会取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政策法规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等事项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申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传电气”)拟向安徽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申传电气拟向安徽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500万元;捐赠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安徽理工大学两个高端科研平台,其中250万元用于深部煤炭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250万元用于煤炭无人化开采数智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捐赠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捐赠者和实验室共同商议确定,确保捐赠款项专款专用,最大限度支持两个重点全国实验室在科研创新队伍发展等方面的提升。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系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及促进行业发展。通过支持深部煤炭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煤炭无人化开采数智技术两大国家级实验室,助力提升我国煤炭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安全水平,推动培养行业高素质专业人才,为行业发展作出一份贡献。本次捐赠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9日

  至2025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3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8日

  2、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本公司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段内的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前往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逾期不再接受登记。

  (2)线上登记:本公司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司官方邮箱提交参会登记申请,登记成功以收到公司确认邮件为准,逾期申请将不再受理。

  注:线上登记截止日期为登记时间最后一日17:00,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

  4、登记所需证件

  现场登记或线上登记均需股东提交以下证件。若未能出示或提交齐全,将无法完成登记。线上登记股东需将所需证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一并发送至公司邮箱,文件不全者将不予登记。

  登记所需证件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706

  联系人:常玉林   高 翔

  联系电话:021-59869117

  传真:021-5986911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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