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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 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已于2025年8月21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6日、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570,000股公司股票已过户至“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27元/股。

  3、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一批)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受让价格由3.27元/股调整为3.17元/股,并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5、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990,000股公司股票已过户至“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17元/股。

  6、2025年3月5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加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合规运作水平,提高管理委员会运作效率,选举潘诗然女士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同日召开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沈康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考核情况如下表所示: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后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份额的50%,即解锁股票数量为2,78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73%。结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情况,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0人,对应可解锁并分配的股票数量为2,660,000股。其余因个人离职等原因不能解锁并分配的标的股票权益,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应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决定其处置方式。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和额外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第一批次已解锁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和额外锁定期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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