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认真自查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1.43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分红派息:P1=P0-D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3,672,5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罗瑞发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编制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拟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针对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的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的变化,或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或募集资金使用条件变化等,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等,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验资、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
6、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7、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本次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修改、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除第4项、第5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注册,则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整体工作安排和计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并将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认真自查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1.43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分红派息:P1=P0-D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3,672,5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罗瑞发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编制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并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8月22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罗瑞发及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79,556,341股,罗瑞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39,350股,持股比例为3.86%;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曾晓女士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15,600股、129,900股。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曾晓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0.99%的股权,罗瑞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罗瑞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罗瑞发先生
罗瑞发先生的简历如下:
罗瑞发,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同济大学交通信息与控制专业博士(在读),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市埃特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级)、华南理工大学及深圳技术大学客座教授、北京中交金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总经理、深圳镓华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敏行电子执行董事、深圳立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敏行至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电子学会副理事长、深圳市智慧交通产业促进会会长、中国互联网交通运输产业创新联盟常务副理事长、深圳市智能网联交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交通车联网(金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主任、交通运输部智能车路协同行业研发中心主任、深圳市工商联第九届常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瑞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拟认购金额合计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1.4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发行人(甲方):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1):罗瑞发
认购人(乙方2):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1、乙方2以下合称“乙方”。
签订时间:2025年8月22日
(二)认购标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1、认购标的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方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3、认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据此各方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43元。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分红派息:P1=P0-D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认购数量
甲方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乙方发行股票不超过53,672,50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乙方1、乙方2合计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甲方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甲方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认购金额
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乙方1、乙方2合计认购金额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认购款总金额等于每股发行价格乘以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
(三)认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验资及交割
1、认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自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书载明的期限足额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指定收款账户。甲方应在缴款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收款账户详细信息。上述认购资金在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验资及交割
甲方应指定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协议所述的认购资金支付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出具时间不应晚于全部认购资金按本协议第八条的规定到达甲方账户之日后的第十个工作日。
乙方将全部认购价款交付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本次现金认购股份的股票登记手续。
新增股份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乙方合法开立的A股股票账户名下即视为交割的完成。交割完成后,乙方将成为新增股份的所有人,享有或承担作为甲方股东的权利或义务。
(四)限售期
1、若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中的任一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其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2、本次发行完成后,甲方实行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的,则乙方基于持有的上述认购股份而增加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乙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手续。
3、乙方认购股份在前款规定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五)协议成立与生效
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本协议正式生效:
1、本协议已经甲方、乙方适当签署;
2、本次发行已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发行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法律所要求的其他有权机关的审批、许可或同意(如适用)。
(六)违约责任
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和因本协议规定的情形而终止本协议以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做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及时纠正,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保障和动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79,556,341股,罗瑞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39,350股,持股比例为3.86%;其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曾晓女士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15,600股、129,900股。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曾晓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0.99%的股权,罗瑞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敏行电子。
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对股权结构的影响,未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权结构发生的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以发行数量上限53,672,500股测算,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敏行电子、华瑞腾科技、一致行动人曾晓女士将合计持有公司91,357,3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17%,罗瑞发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予以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现就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
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11月实施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5,367.2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暂不考虑本次发行费用的影响),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5、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875.48万元和5,750.77万元。假设2025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4年度增长10%、与同期持平、下降10%三种假设情形,测算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该盈利水平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假设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将截至2024年末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和库存股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中扣减,且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和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情况及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注:上述测算过程中,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公司在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将扩大,短期内公司净利润的规模无法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保持同步增长,每股收益和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会有所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有所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保障和动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资本规模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相关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五、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加快业务开拓、加强内控制度、完善分红政策、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合理统筹资金,加快业务开拓,促进主业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性将有所提高,资本结构进一步改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未来公司将加快业务的发展与开拓,坚持自主创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自身在产品、研发等多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其整体业务规模的增长,推动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二)健全公司治理水平,巩固发展制度保障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履责,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管理并配合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充分有效的利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未来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完善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不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罗瑞发先生、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实施完毕前,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并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实施完毕前,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监管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
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本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3,672,500股(含本数),总金额不超过1,000,000,000元(含本数)。其中,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腾科技”)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发行前,罗瑞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939,3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6%,罗瑞发先生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曾晓分别持有公司30,615,600、129,9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7,684,850股,占公司总股份20.99%。
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对股权结构的影响,未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权结构发生的变化,本次发行后,以发行数量上限53,672,500股测算,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敏行电子、华瑞腾科技、一致行动人曾晓女士将合计持有公司91,357,3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17%,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华瑞腾科技,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罗瑞发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可能超过30%,且发行对象已承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同意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罗瑞发先生和华瑞腾科技免于发出要约系本次发行的前提,如公司股东大会最终未通过前述事项,则本次发行将相应终止。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本次发行的整体工作安排和计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并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
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溢科技”)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本人/本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认购的金溢科技股票。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除限售之日止,就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2、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本公司认购取得的金溢科技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如本人/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金溢科技股票的,则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金溢科技所有,并将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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