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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18                                公司简称:联赢激光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共计募集资金58,41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11.2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907.5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17.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890.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号)。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36,330,2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25元,共计募集资金98,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35.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7,564.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1.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292.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注: 募集资金余额与合计差异0.01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公司、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于2022年7月1日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承接原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赢”)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赢”) )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上半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 2:

  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上半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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