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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退休离任暨变更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冯晋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冯晋春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冯晋春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冯晋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冯晋春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冯晋春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鉴于冯晋春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人数不满足至少三人以上的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冯晋春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为确保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冯晋春先生在新董事就任前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晋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冯晋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冯晋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增补董事的相关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李瑾先生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李瑾先生简历

  李瑾,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株洲电力机车厂市场营销处副处长,株机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济师,株洲电机公司副总经理,南车国际贸易分公司总经理,南车国际装备工程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株洲电机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副董事长,中车香港公司董事、总经理,中车香港资本管理公司党工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下午在公司全球总部园区10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总股本931,180,50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182,635.00元(含税)。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46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冯晋春先生、张向阳先生、丁有军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47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48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4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博戈波恩工厂土地厂房转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博戈橡胶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不低于评估价值895.93万欧元(不含税)的金额出售名下位于德国波恩 Friesdorfer Str.17553175的土地及厂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李瑾先生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50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51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下午在公司全球总部园区10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46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同意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48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49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3,226,119.5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2,052,790.74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截止2025年8月20日公司总股本931,180,50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182,635.00元,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2025年5月21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相关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6号)批复,公司于2025年6月以人民币12.18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计106,732,348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998.6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629,936.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9,370,062.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26日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64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二) 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5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黑龙江路639号时代新材全球总部园区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9日

  至2025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5年6月11日、2025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扫描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9月2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二) 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日9:30-16:30

  (三) 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黑龙江路639号时代新材全球总部园区董监事(总经理)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人:郭佳勋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电子邮箱:guojx@csrzic.com

  (二) 会议费用

  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0458                                公司简称:时代新材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定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截止2025年8月20日公司总股本931,180,50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182,635.00元,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50%。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新材”)对

  控股子公司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以下简称“新材德国(博戈)”)提供的财务资助2,000万欧元(约16,384万元人民币)实施展期,展期1年,展期期限为自签署财务资助展期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8月29日,展期利率采取浮动利率6M Euribor+0.7%。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新材德国(博戈)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欧元(约16,384万元人民币),展期1年。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提供有息借款方式向新材德国(博戈)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金额为2,000 万欧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5%,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57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材德国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新材德国(博戈)提供财务资助展期 2,000万欧元,展期利率为浮动利率 6M Euribor+0.7%,期限为自签署财务资助展期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原财务资助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48号公告。

  鉴于原财务资助将于2025年8月29日到期,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新材德国(博戈)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原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2,000万欧元(约16,384万元人民币),展期利率为浮动利率6M Euribor+0.7%,期限为自签署财务资助展期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8月29日,原财务资助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对象新材德国(博戈)为公司直接持股68.08%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注册资本:814.46万欧元

  法定代表人:Philipp Georg Frings, Jun Liu, Hui Zhang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德国下萨克森州达默市

  股权结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8.08%,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持股31.92%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制造应用于轿车、商用车、非公路机械工业和铁路工业的减振橡胶金属产品;设计、开发、制造车用塑料(金属)件以及与之相关零部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信状况:新材德国(博戈)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被资助方与公司的关系

  1、被资助方股权结构情况

  

  2、被资助方少数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株洲所”)

  注册资本:912,68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44517525X1

  法定代表人:李东林

  成立日期:1992年9月9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

  股权结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资助方少数股东与公司关系:中车株洲所为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被资助方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中车株洲所亦为国有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及对外担保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存在实际困难,因此中车株洲所未按出资比例向新材德国(博戈)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展期,亦未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提供担保。

  2022年,公司向新材德国(博戈)提供财务资助2,000 万欧元,原借款期限1年,后展期2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材德国(博戈)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公司为新材德国(博戈)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000 万欧元。

  三、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新材德国(博戈)签订《展期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贷款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借款金额:2,000万欧元

  借款期限:自签署展期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8月29日

  借款利率:6M Euribor+0.7%(Euribor为负时按零计算)

  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还款方式:每六个月为一个计息周期,每个计息周期最后一日以欧元付息,到期日借款人将本息一次性向贷款人偿还。

  违约责任:借款人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承诺与保证均构成违约,贷款人有权单方面宣布协议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协议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财务资助展期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新材德国(博戈)为公司直接持股68.08%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新材德国(博戈)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是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全体董事同意该财务资助展期议案。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向新材德国(博戈)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系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可控。保荐机构对时代新材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后,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青岛博锐、新材德国(博戈)提供财务资助余额约人民币20,8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3%,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6号)批复,公司于2025年6月以人民币12.18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计106,732,348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998.6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629,936.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9,370,062.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26日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64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90,899,998.65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529,936.1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5年7月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博戈橡胶塑料(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戈无锡”)于2025年7月9日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博戈无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主要系募集资金尚全部存放于时代新材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划转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该事项已于2025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5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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