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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包括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汪东颖先生、曾阳云先生、汪永华先生、孔德珠先生、孟庆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郑国坚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连任时间未超过6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剑洲先生和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张剑洲先生将继续在本公司任职。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汪东颖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纳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汪东颖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拟候选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曾阳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东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1,730,879股股份。

  汪东颖先生间接持有珠海恒信丰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丰业”)40.7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赛纳”)60.75%股份;汪东颖先生持有珠海艾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投资”)31.8%股权,艾派克投资持有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66.88%股权,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72%股份;同时,汪东颖先生持股40.7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熙国际”)36.67%股权,逸熙国际持股86.24%的SEINE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1.42%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28.82%股份,故汪东颖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汪东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汪东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阳云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曾阳云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拟候选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汪东颖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曾阳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256,805股股份。

  曾阳云先生间接持有珠海恒信丰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丰业”)29.6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赛纳”)60.75%股份;曾阳云先生持有珠海艾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投资”)24.6%股权,艾派克投资持有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66.88%股权,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72%股份;同时,曾阳云先生持股29.6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熙国际”)36.67%股权,逸熙国际持股86.24%的SEINE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1.42%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28.82%股份,故曾阳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曾阳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曾阳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德珠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格之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现任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孔德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孔德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995,638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436,800股股份。

  孔德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孔德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永华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常务高级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汪永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永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178,700股股份。

  汪永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汪永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孟庆一先生,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学士,斯坦福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2013年4月至2021年6月,先后在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人事局(党委组织部)工作。现任华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二部资深主管,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孟庆一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孟庆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孟庆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孟庆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郑国坚先生,197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曾任香港中文大学经济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学系副主任、副院长,中山大学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中山大学发展规划办办公室预算管理处处长、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郑国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国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郑国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郑国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国坚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肖永平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现任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武汉中科水生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肖永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永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肖永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肖永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肖永平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汪国有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中理工大学图像识别与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教授、教授,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多谱信息处理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中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信息融合学会委员、湖北省宇航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微机专委会委员、湖北省行政区划与地名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汪国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国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汪国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汪国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国有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6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程仪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程仪玲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程仪玲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程仪玲女士,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6年迄今就职于本公司,目前主要任职本公司企划部总监。

  程仪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仪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仪玲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一)间接持有厦门奔图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图恒业”)2.337%的出资份额,奔图恒业持有公司0.14%的股份。(二)通过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91,700股股份。

  程仪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程仪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6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取消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100号),公司未满足该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对象14人已离职,公司对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10,416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该事项已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8月1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减少股本1,110,416股,注册资本相应的减少1,110,416元,公司减少后的股本总额由1,422,989,339股变更为1,421,878,923股,注册资本由1,422,989,339元变更为1,421,878,923元。

  二、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增加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科技中介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增加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

  三、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同时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1、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 “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董事会成员中增加职工代表董事1名;

  4、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进行顺序调整。上述修订情形、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未在下述表格中对比列示;

  5、除以上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五、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此议案涉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6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核准,公司以新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伟、厦门奔图和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厦门奔图丰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奔图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6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171,136,112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31元/股,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发行费用(含税)为人民币1,443.26万元。

  2021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受理公司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171,136,112股股票的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获准向18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714,73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11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2021年11月25日,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400.00万元后将人民币497,600.00万元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919.53万元)。其中人民币83,600.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2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人民币164,0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珠海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的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1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M10120号”《验资报告》审验。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二)累计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与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及合肥奔图智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与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行为。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3.0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实际购买产品明细如下: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157期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01925期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按时收回。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尾款的支付及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投入。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1:

  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编制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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