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接C15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上接C15版)

  附件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制定发布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5年上半年,公司以《行动方案》为纲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上半年实施进展报告如下:

  一、践行金融强国使命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锚定“高质量迈向一流投资银行”目标,努力为“金融强国”建设注入浙商动能。

  (一)业绩稳增彰显韧性。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在“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系列政策持续发力下,公司抢抓机遇、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经营目标任务。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5.1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9亿元, 同比增长46.54%。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规模达1991.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达359.45亿元。(以上数据源自公司半年度业绩快报)

  (二)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上半年,公司锐意进取,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稳步推进公司“十五五”目标测算与规划编制,系统谋划公司下一个五年发展蓝图,聚焦4大业务改革、3大发展驱动和1项支撑保障,形成了涵盖多项细分举措的新一轮改革促发展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要求部署,制定《浙商证券深化金融“五篇大文章”行动方案》,把“五篇大文章”深度融入公司战略与执行体系中,全力把握“五篇大文章”建设的时代机遇。统筹推进“大投行”“大财富”“大经纪”“大投资”等核心业务改革,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推进区域改革,聚焦长三角、京津冀和粤港澳等区域,统筹提升区域市场拓展的综合作战力;推进综合领域改革,通过打造“一流券商总部”,践行“专业化引领、现代化管控、集约化运营”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三)战略并购攻坚突破。上半年,公司紧抓关键环节持续推进国都证券并购事宜,成果显著。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国都证券3000万股股权,公司持股比例提升至34.77%。完成交割审计,夯实资产定价基础。完成国都证券董事会换届改组,实现了对国都证券董事会的实质性控制和整体并表,标志着历时一年多的并购整合取得里程碑式进展。

  二、擘画一流投行建设

  (一)经纪提质。全面落实“开拓增量+激活存量”展业思路,上半年累计新开户超8万户,激活存量客户超2万户。一季度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两融余额和利息收入的排名均有提高,公司年度日均资产规模、上半年公司股基交易额市占率、两融日均规模持续上升。

  (二)投资增效。上半年,公司实施多资产多业务策略,大类资产配置运作有力有效。其中,债券投资择时胜率和抗回撤能力进一步提升,REITs投资营收创历史新高。权益投资初显成效,较好提升稳定性。交易做市业务实现所有交易所现货做市牌照申请,做市交易策略迭代升级,业务规模持续扩大。

  (三)财富转型。公司积极应对行业费率改革,加速推进买方转型。公募券结新模式推进有力,在公募券结+托管业务上,今年上半年新发纯券结1只、纯托管1只、券结+托管1只,储备券结项目6只,实现了银行资金购买公募基金的代销模式落地。私募FOF打造加速,上半年新发集合类FOF产品8只。私行业务体系化展业有序推进,私行定制业务规模实现快速增长。理财商城5月完成改版上线,构建了主动销售能力,首个投顾产品“浙定盈”也顺利上线。上半年财富条线获得最佳财富管理品牌奖、最佳成长财富管理奖、指数生态圈英华典型案例等多项外部荣誉。

  (四)国际拓疆。紧抓跨境理财、境外上市及跨境并购等新兴需求显著增长的机遇,加快国际业务能力建设。攻坚跨境牌照资质,努力打通港股IPO、再融资等股权业务通道。不断拓宽跨境投资半径,研究QDII额度申报和QDII基金发行,扩展境外股市、境外固收等大类资产配置范围,提升全球化投资能力。持续打造跨境服务生态,依托境外公司深化客需服务,重点挖掘跨境衍生品业务潜力,为“走出去”企业定制跨境理财、跨境套保等综合解决方案,努力打造国际业务增长新引擎。

  三、深耕金融“五篇大文章”

  公司持续贯彻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结合金融“五篇大文章”评价体系和浙江证监局行动方案,通过优化资源投入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公司在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中做出更大贡献,形成更多典型示范案例。

  (一)科技金融。公司充分发挥特色业务优势,聚焦“硬科技”领域,组建专业团队深入产业链,围绕科技产业全生命周期,把“投早、投小、投硬科技”落到实处,形成浙商特色的“产业-金融-科技”循环体系,不断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贡献浙商力量。抢抓科创板“1+6”新政机遇,推进“科创100”特别计划,通过“三投联动”服务百家科创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申报并推进证券公司科创债发行,上半年完成科创债8单。坚持“直投+基金”展业策略,加大科技创新类企业投资,有序扩大直投规模,形成稳健的资产组合。投资服务新质生产力持续加力,政府基金规模效应显现。上半年新设安吉基金、四会基金、石城基金、常山基金等四只政府基金,中标天台基金,以及富阳经开区基金、临空产业园基金两个财务顾问服务基金,省专精特新(金华)母基金完成2个子基金投资交割。

  (二)绿色金融。公司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通过股权、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持续拓宽绿色企业融资渠道,为其战略布局、业务发展、产业升级提供资金和智力支撑。公司深入研究国内外绿色金融、绿色产业发展趋势,通过发布报告、撮合交易、创新融资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浙商证券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和影响力。这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不仅支持了国家绿色发展战略,也为客户提供了可持续的投资选择。上半年完成绿色债3单。

  (三)普惠金融。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探索通过深度服务产业链重点企业带动更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方式,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覆盖面。上半年,公司加大金融“五篇大文章”能力建设,投行、投资、研究、财富、分支多点发力,走访中小微企业超4000家,发行普惠债券 6 单。针对不同客群的财富管理需求,公司构建了类别齐全、策略丰富的理财产品和服务体系,丰富了基金等财富管理产品,提升了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坚持不懈地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创新模式扩展金融投教生态边界,提升大众的综合金融认知。

  (四)养老金融。公司积极参与国家养老金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养老产品与配置研究,严选优质的基金管理人和养老目标基金,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多元化的个人养老金配置服务。通过将养老基金的推广与分支机构进社区的金融普惠宣传相结合,公司帮助投资者了解普惠金融知识,养老基金在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中起到了重要宣传媒介作用。

  (五)数字金融。公司不断提升数智化建设程度与能力,持续丰富数字金融服务的工具与应用领域,加速向科技型券商转型。成立金融科技委员会,从公司层面统筹推进AI技术研究与场景应用落地。重点培育智能投研、智能投顾、量化投资三大示范性AI应用场景,持续完善知会大模型平台功能体系,打造智慧办公标杆。着力推进同创展业平台公司级生态化建设,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提升精准营销和商机转化能力。全面实施人力、财务、合规、风控、审计等职能领域系统建设,有力提升业务运营与展业效率。上半年申报行业协会及交易所课题12项,获金融科技创新奖等4项省部级荣誉,新增专利授权15项、软件著作权3项。

  四、厚植股东价值理念

  (一)分红派现。上半年,公司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积极回馈股东。1月,公司实施了2024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05元(含税)。6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约4.5亿元,与1月派发的2024年中期利润合并计算,年内预计分红数将达6.8亿元。上述分红方案向市场展示了公司良好的经营状况及与股东同成长的经营理念,增强了投资者对于公司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的信心,提升了公司的投资价值。

  (二)信披透明。公司始终坚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上半年,公司共披露各类公告及上网文件64份。其中,组织编制、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上交所、证监局未对上述报告提出书面问询。公司做好与证监局、交易所和浙江上市公司协会的沟通和联系工作,在上述机构的指导下,完成了各项工作。配合交易所、浙江证监局、省上市公司协会、杭州市工商联完成了各类调查问卷的调研工作。

  (三)投关深化。公司一直致力于为投资者架起线上互动+线下交流的立体沟通平台,建立稳固的投资者关系,全方位展示公司价值。上半年,公司参加了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日常接待投资者电话咨询约100次、回复上交所E互动提问约30次。在 “引进来”之外,公司也重视“走出去”。上半年以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模式,主动参加各种策略会、分析师交流会15次,积极与投资机构展开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其对于同业的资本市场行情、行业战略发展动向以及专业机构对公司价值的评估模式,并建立了内部信息传递机制,及时将外部调研成果及投资者反馈的信息形成议案向董事会传递。

  五、治理风控强基固本

  (一)治理优化。公司始终把建立健全现代化公司治理机制作为新时期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持续建立健全三会运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上半年组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更换任期届满之独立董事,根据可转债转股结果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年度事项在内的议案;组织召开董事会6次、监事会3次,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市值管理制度》等重要制度,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开展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布《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Wind ESG评级跃升三级达到A级,成为行业内唯一实现此跃升的案例。

  (二)风控固本。公司严守风险合规底线,不断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效能。全面加强各类风险排查,推动前台员工展业企业微信覆盖,搭建企业微信会话敏感词监测系统,及时预警并排查潜在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范开展合规检查、业务风险评估、压力测试、内核现场核查等工作。紧跟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修订合规及风控制度百余项,持续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培训,持续强化全体员工的风险合规意识,上半年累计开展合规风控培训30余次,培训员工超3000人次。积极落实新《反洗钱法》要求,修订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完善反洗钱系统功能,及时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强化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管理,组织专题培训10场,切实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文化铸魂。文化是浙商证券行稳致远的“精神密码”,公司将“浙商精神”与行业文化深度融合,在市场化竞争中塑造差异化软实力。公司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文化生态,以“同创、同享、同成长”为核心,将合规文化、廉洁文化嵌入员工培训、考核晋升全流程。持续打造“浙商红”品牌,2项课题获全国金融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和优秀奖。积极参与金政研主题征文和中证协课题申报,完成全国金融系统学雷锋示范点宣传片拍摄。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新质生产力等行业导向,加强宣传策划和事迹传播,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以《行动方案》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发展主基调,全面落实“1133”年度经营工作思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为实现“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度,公司原聘任的中汇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经履行相关程序,拟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翁伟先生,199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翁伟先生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翁伟先生近三年签署浙商中拓、世茂能源、宏昌科技、先锋电子、海亮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瑛瑛女士,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瑛瑛女士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瑛瑛女士近三年签署浙商中拓、安科瑞、宏昌科技、同星科技、海亮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一鸣先生,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一鸣先生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一鸣先生近三年签署同星科技、先锋电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马忆女士,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马忆女士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马忆女士近三年复核长沙银行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17万元),费用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复杂程度及预计工作量等各方面因素,在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供的报价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已于2025年5月15日成为国都证券控股股东,2025年度审计范围增加以及公司资产规模扩大、业务范围及复杂程度增加导致审计工作量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所。中汇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中汇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中汇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浙江省省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度,公司原聘任的中汇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通过招标方式拟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中汇所进行了沟通,中汇所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表示理解且无异议。由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均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适当。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8月21日在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4人,董事钱文海、陈溪俊、许长松、沈思、金雪军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由吴承根先生主持,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投行协同业务事业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工作进展,确定具体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浙商证券2025年上半年度风险控制监管指标执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5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密、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适当,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各位监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01878                                        公司简称: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