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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5-06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2,815,76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风力发电用风机塔架(含混塔及海上风机塔架、单桩)、海上光伏平台支架、锚栓以及新能源发电业务。风力发电设备通常包含风电机组、风电支撑基础以及输电控制系统三大部分,公司所生产风机塔筒及单桩为风电设备支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为风力发电场和光伏电站的运营,其工作原理是将风能、光能转化为电能,通过升压变电站升压后输送至电网,完成发电销售。

  (二)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国内风电发展情况

  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持续跟踪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大型风光基地、分布式光伏、煤层气开发等项目推进情况,指导电网企业进一步优化并网流程、提高并网时效,推动“沙戈荒”风光基地、分布式电源、储能、充电桩等接入电网。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做好源荷匹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一般不超过20%。各地可结合项目建设方案中自发自用、上网电量比例和源荷匹配、调节能力等信息,合理设置新能源利用率目标。

  6月8日,自然资源部在海南发布《2025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数》,该指数是对2024年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状况的综合量化评估,涵盖发展规模与效益、结构优化与升级、资源节约与利用、对外经济与贸易、民生保障与改善等5个领域。指数显示,2024年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数为125.2,比上年增长2.3%,海洋经济发展势头强劲,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指数报告内容显示:全国新增批准用海用岛项目数量和面积比上年分别增长70.0%和6.9%,有效保障油气、海上风电等重大项目用海用岛需求;海洋原油、天然气产量比上年分别增长4.7%、8.7%,海上风电发电量比上年增长28.2%,海水淡化工程规模比上年增长超10%,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能力不断提高。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实现新突破。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新增装机的主体地位,接近全国总装机的六成。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68亿千瓦,同比增长99.3%,约占新增装机的91.5%。其中,风电新增513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12亿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1.59亿千瓦,同比增长30.6%,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9.2%,其中,风电装机5.73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1亿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再上新台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接近全国总发电量的四成,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之和。风电、光伏新增发电量超过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799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5.6%,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9.7%,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9164亿千瓦时)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093亿千瓦时)之和;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14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4%,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占比达到23.7%,较去年同期提高4.4个百分点。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470亿千瓦时,超出全社会用电量增量。

  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5139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890万千瓦,海上风电249万千瓦。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73亿千瓦,同比增长22.7%,其中陆上风电5.28亿千瓦,海上风电4420万千瓦。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累计发电量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6%,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3.2%。

  由此可见,风电光伏发电已成为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能源消费革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2、全球风电市场发展情况

  GWEC发布《2025全球海上风电报告》预测,海上风电行业未来十年(2025-2034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这意味着将新增350GW的海上风能容量,到2034年底,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441GW。

  (三)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813.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24.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3%。

  1、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等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产量风机塔架约25.35万吨,实现销售风机塔架约20.86万吨。

  2、风电场、光伏电站运营业务

  公司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营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持有新能源发电业务规模约681.3MW,报告期内实现售电收入约31,519.13万元。其中持有并网光伏电站约118MW,实现售电收入约5,775.95万元;持有并网风力发电场约563.3MW,实现售电收入约25,743.18万元。

  (四)经营模式

  1、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等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1)生产模式。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即根据销售合同及客户提供的技术图纸进行原材料采购,然后根据客户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公司与客户沟通各项目的供货计划后,制定排产计划,由技术中心进行技术准备,通过审核后下发给生产管理部。同时,生产部门按照合同要求申请领料,组织生产。

  (2)采购模式。公司原材料采购采取“以产定采”的模式,原材料采购基本与销售合同相对应。公司通常在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客户确定的交货计划、公司资金情况和原材料价格走势情况,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采购时间,降低钢板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盈利造成的影响。

  (3)销售模式。公司风机塔架销售订单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且生产及销售采取“属地就近”原则,降低运输费用,提升保供交付效率,增强客户服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共有13个生产基地,分别位于山东、新疆、吉林、云南、湖南、江苏、内蒙古、广东等地,具体年产能情况如下:

  1)山东青岛工厂:80,000吨

  2)吉林通榆工厂:40,000吨

  3)吉林大安工厂:50,000吨

  4)新疆哈密工厂:34,000吨

  5)内蒙古兴安盟工厂:40,000吨

  6)内蒙古商都工厂:40,000吨

  7)内蒙古包头工厂:40,000吨

  8)云南玉溪工厂:25,500吨

  9)湖南郴州工厂:34,000吨

  10)甘肃民勤工厂:50,000吨

  11)江苏盐城工厂(海工):180,000吨

  12)广东汕尾工厂(海工):100,000吨

  13)东营工厂(海工):200,000吨

  上述基地合计年产能约为91.35万吨。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推动“两海战略”实施

  (1)加大海工产品研发力度

  加大海工产品技术研发力度,强化研发团队建设,充实研发人员力量,加强对海上光伏平台支架、导管架、吸力锚、漂浮式风电基础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报告期内完成5项海工技术自主研发课题立项工作,申请发明和实用专利6项,为产品多元化发展提供技术保障。持续优化焊接质量体系建设,完成近50个项目的焊接工艺汇编,圆满完成公司EN1090 EXC4证书、ISO 3834焊接资质复审,具备承接海外项目焊接能力。

  (2)创新开发海外市场

  整合国内外市场资源,探索技术合作、产品合作等路径,扩大产品出口,依托江苏天能技改及二期扩建项目的投产试运行,积极推进海外审厂,搭建公司海外销售网络。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得到突破,出口订单量持续增加,实现了产品直接出口的目标。

  2、持续提升和优化公司产能布局

  (1)江苏技改及二期扩建项目投产试运行

  江苏技改及二期扩建项目作为公司2023年定增募投项目之一,也是江苏省和盐城市重点项目,更是天能重工践行国家“双碳”目标、深入推进海上与海外“两海战略”的重要举措。项目于2025年6月投产试运行,设备选型、产线布置和管理体系不仅充分响应了海外客户的生产要求,而且充分考虑了未来海上风机大型化的发展趋势,涵盖海塔、导管架和单桩等海上风电系列产品,具备最大直径15米超大型管桩的生产能力,年产能提升至18万吨,工厂智能化和精益化管理水平也大幅提升,标志着公司海上风电装备的制造能力实现了质的飞跃,也标志着公司“两海战略”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2)深度优化制造板块产能布局

  结合市场发展现状及趋势,启动陆上生产基地产能调整方案编制,通过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整合重组等方式,有序推进陆上生产基地产能优化调整。持续加大制造设备升级改造,提升现有制造基地生产能力。

  3、持续优化营销管理体系

  完善营销管理体制机制,将原以营销中心大区制为主导的大营销模式,调整为营销中心和区域子公司各有侧重的两级营销体系。加强对核心客户、战略客户的精准营销,强化营销与生产、采购的协同联动,不断健全和完善营销考核激励,调动全员营销积极性。在维护现有存量客户基础上,加强与头部电力电建集团及主流风机厂商的合作黏性,做好陆上三北大基地、老旧风场改造、沿海区域海上风电、南方山地风电、分散式风电、分片塔和混塔等项目开发,巩固和提升公司国内市场地位。

  4、高质量推进新能源电站开发运营

  强化新能源项目开发力度,稳步推进现有风电项目建设,严格筛选投资储备项目,集中资源开发优质项目;做好现有项目运维管理,探索推进储能、绿证交易等新业态,推动自主运维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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