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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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