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证券简称:德生科技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依据及相关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列示如下:
1、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仅涉及该表述改动的,未在下述表格中对比列示;
3、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本章程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交叉引用涉及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不涉及实质修订,未在下述表格中对比列示;
4、除以上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更名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更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修订、制定以下内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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