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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98                                                公司简称:中煤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上半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为7,325,265,000元,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为7,704,701,000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上半年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25,265,000元的30%计2,197,579,5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0.166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表均为: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3.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

  报告期内,中国中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1,997,3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2%。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中煤持有公司7,613,205,208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7.42%;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2,351,000股H股股份,合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8.42%。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1,829,842,147股,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288,961,000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债券简称“20中煤01”)已于2025年3月18日完成本息兑付及摘牌,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交所和联交所刊发的有关公告。

  2.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债券简称“20中煤能源MTN001A”)已于2025年4月13日完成本息兑付,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清算所、中国货币网网站和联交所刊发的有关公告。

  3.公司2025年7月22日面向专业投资者成功公开发行2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其中:品种一“25中煤K3”期限5年,发行规模5亿元,利率1.76%;品种二“25中煤K4”期限15年,发行规模15亿元,利率2.14%。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交所和联交所刊发的有关公告。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3.1.1煤炭业务

  商品煤产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煤炭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吨

  

  3.1.2煤化工业务

  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销情况表

  单位:万吨

  

  注:1.本公司主要煤化工产品工艺路线是以煤炭为原料气化生产粗煤气,净化后生产合成氨或甲醇,合成氨与二氧化碳反应生产尿素;合成氨反应生产硝酸,再与氨中和生产硝铵;甲醇经MTO反应生成乙烯、丙烯单体,聚合生产聚乙烯和聚丙烯。

  2.本公司甲醇销量包括内部自用量。

  3.本公司尿素销量包括买断中国中煤所属灵石化工公司尿素产品。

  3.1.3煤矿装备业务

  煤矿装备产值和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3.1.4金融业务

  金融业务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3.2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生产经营目标,加强经营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生产运营保持平稳有序,在煤炭、煤化工等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下行的情况下,公司强化精益管理,深入提质增效,努力弥补价格下行影响,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119.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05亿元,继续保持良好的盈利水平。

  公司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金融等主要业务板块均运行良好。煤炭企业扎实做好稳产稳供,积极优化品种结构,精准匹配市场需求,深入推进以销定产。上半年完成自产商品煤产量6,734万吨,同比增加84万吨;在自产商品煤综合销售价格同比下跌114元/吨减少收入76.39亿元的情况下,持续加强成本精益化管理,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62.97元/吨、同比减少29.91元/吨,煤炭业务实现毛利143.47亿元。煤化工企业高效统筹安全生产和装置大修,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在尿素销售价格同比下跌411元/吨、聚烯烃销售价格同比下跌274元/吨以及两厂区装置按计划大修的情况下,受益于有效的成本管控以及原料煤、燃料煤采购价格下降,实现毛利14.16亿元,体现了良好的管理水平和煤化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效应。煤矿装备业务创新商业模式,积极推进成套化产品销售和设备全生命周期服务,培育巩固中高端市场和智能化升级市场,实现毛利9.51亿元,同比实现增长。财务公司围绕司库系统优化升级持续提升资金集约化、精益化管理水平,资金集中度和运营效率保持行业领先,资产规模近千亿元,在金融市场利率普遍下行的情况下实现利润总额7.38亿元,同比保持增长,服务保障和价值创造能力不断增强。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中期评估报告

  2025年上半年,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全面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积极应对煤炭市场形势变化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持续优化生产组织,强化产销协同,加力挖潜增效,将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与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相互促进,全力推动《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各项任务高质量落实并取得实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有关要求,现就公司《行动方案》各方面措施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逐项进行评估。2025年上半年,公司未收到投资者关于改进《行动方案》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高质量推进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

  1.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025 年上半年,公司锚定“零死亡、零伤害、零事故”目标,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以“六个三”安全管理要求为总领,紧盯重大风险防控,聚焦重大隐患整治,制定加强安全精细化管理十项措施,开展安全业绩评价、安全帮扶指导、专项工作组和煤矿、电力、煤化工技术监督,强化汛期、煤矿防治水、电力建设工程、煤化工大检修等专项督导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守规矩”安全文化不断推进,杜绝了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加强产销科学组织和高效协同。2025年上半年,公司充分发挥产运销协调机制作用,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全力拓市场稳规模。煤炭生产企业努力克服地质条件影响,科学优化生产接续,充分释放矿井优质产能,结合市场变化和客户差异化需求,加大原煤入洗力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稳定增加优质煤炭供给,完成商品煤产量6,734万吨,同比、预算比均保持增长。煤炭销售企业针对长协现货价格倒挂导致客户履约不积极的情况,逐户对接并灵活调整销售策略,同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呼吁,推动重点客户长协履约情况明显改善,实现煤炭稳销精销。煤化工企业加强设备管理,优化装置运行,科学安排装置大修,上半年完成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量299万吨。销售企业深入践行差异化和定制化营销战略,持续优化客户结构,煤化工产品实现全产精销。

  3.持续优化产业结构。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快项目开发建设,推动“两个联营”扎实落地,打造“煤-电-化-新”致密产业链,持续巩固中煤特色发展模式。其中,里必煤矿、苇子沟煤矿建设按计划推进,乌审旗2×660MW煤电一体化项目实现高标准开工。陕西榆林煤化工二期年产90万吨聚烯烃项目土建工程基本完工,吊装全球首套3000吨级水煤浆半废锅。图克10万吨级“液态阳光”示范项目、平朔矿区三期100MW光伏项目加快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投产见效,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上半年实现利润近亿元,平朔矿区一期100MW、二期160MW光伏项目和上海能源新能源示范基地二期132MW光伏项目并网发电。

  4.深入推进精益管理。2025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应对市场下行影响,持续强化精益化管理,及时优化考核政策,引导各单位实施内涵挖潜、多元创效等工作,推动提质增效取得实质成效。上半年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63元/吨,同比下降30元/吨;持续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综合资金成本,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41亿元。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77亿元,资产负债率45.0%,盈利能力保持良好,经营创现能力较强,财务结构稳健。

  5.深入实施改革行动。2025年上半年,公司坚持“规范、激励、倾斜”一体推进,全面强化穿透式管理、提级管理,实现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动态监测、月度考核、当月兑现。推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运行,管理人员末等调整、不胜任退出比例稳步提升,进一步激发活力、提升效率。

  (二)加强创新能力提升,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

  1.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落实落地。2025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开展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能源低碳创新中心建设,持续完善创新中心管理体制。联合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进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能源低碳联合项目”,围绕能源低碳细分领域开展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所属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朔集团”)完成原创技术策源地“大型高效气流床气化技术”攻关任务工业性试验,为布局现代煤化工产业气化工艺选型提供支撑。

  2.大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5年上半年,公司联合申报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33项,积极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端煤机装备研制等领域应用基础研究。聚焦推进煤炭绿色智能开发重大技术难题攻关,联合申报煤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4项。所属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研制的“液压支架前置全数字双CAN冗余智能控制系统”入选国家能源局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第十九届鄂尔多斯国际煤炭及能源工业博览会上,所属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装备公司”)联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及华为公司发布了“矿鸿智能装备与技术成果”,该成果攻克了芯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成套控制等全栈式自主可控难题,实现综采成套设备智能运行。

  3.不断深化产学研交流合作。2025年上半年,公司联合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科研院所推进10万吨级“液态阳光”甲醇合成工业化示范装置建设,推进万吨级超高分子量聚丙烯工艺包开发和示范装置建设,完成“深部碳储空间二氧化碳封存利用关键技术及示范工程”重大科技专项立项。研究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加强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和深度调峰,打造智慧电厂标杆。

  4.进一步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2025年上半年,公司制定“人工智能+”行动方案,完成智控中心设立并启动试运行,推进传统管理模式向模型、数据驱动的管理决策转型升级,并成为国资国企智慧决策联合实验室共建单位。所属平朔集团打造“智能巡检+AI监测”双重防护网,通过高清视频实时采集与智能分析,识别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设备异常状态。所属装备公司推动人工智能在煤机产品研发、故障诊断预测、运维优化支持、智能决策管理等业务场景下的融合应用。

  (三)持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1.持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2025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探索创新董事会工作机制,组织做好董事常规调研和专项调研,强化日常沟通和重大事项会前沟通,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准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上半年共计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8次,审议议案24项,听取汇报10项,组织外部董事沟通会1次。根据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并落实取消公司监事会,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的运作和召开符合规定程序。

  2.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公司紧密围绕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推动ESG理念实践嵌入产业链构建、渗入供应链管理、融入价值链创造。2025年上半年,公司成立了ESG工作领导小组,董事会增设了ESG委员会职能,建立了统分结合、权责清晰、协调顺畅、运转高效的领导机构,形成了覆盖“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治理架构。研究制定了ESG工作方案,确定18项重点任务,细化编制重点任务3年推进计划,确定应对气候变化、优化碳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等8个方面19项工作。树立“1+N”制度体系建设目标,围绕环境、社会、治理等维度,制定修订了《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安全精细化管理十项措施》《经营层议事规则》等制度,推动监管要求高标准落地。作为主编单位完成国家能源局立项的《能源企业ESG披露指标体系与评价导则》编制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并向有关机构报送典型案例,在企业内部报、网、公众号广泛推广实践经验,全方位展示良好形象。

  3.从严从实加强合规管理。2025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从严从实”原则,系统构建并持续优化证券合规管理体系,通过机制创新、流程优化和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有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规范开展关联交易,落实“预算管理、月度监控、上限预警、定期会商”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与非持续性关联交易实施分类管控,通过动态跟踪与精准预警,确保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和非持续性关联交易均符合上市地监管要求。严格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统筹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承诺签署以及静默期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等工作,防范内幕交易风险。举办公司全系统证券合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意识,保证规范运作。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1.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公司严格遵循沪港两地监管规则,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上半年,公司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境内外临时公告的编制披露工作,通过集中讨论、研究最新监管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充分落实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各方意见,持续提升报告编报质量,实现监管机构零质询。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法定披露与自愿披露要求,重点强化行业竞争格局、核心业务数据、重大风险预警等经营性信息披露,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聚焦行业经营信息与风险量化分析,采用逐年比较、数据列表、图文并茂等方式,编制可视化定期报告,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

  2.坚持多平台、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的良性互动机制。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通过投资者接待日、电话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券商投资者策略会、微信等多种平台和渠道,保持与各类投资者的及时有效沟通。合理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调研和座谈,促进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思路和业务模式的理解和认同。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计开展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50余场,交流人数近16万人次,再创历史新高。

  3.高质量召开定期业绩说明会。2025年上半年,公司参加控股股东中国中煤控股上市公司2024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组织召开了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业绩、分红政策、行业形势、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广泛交流。按月召开生产经营情况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月度生产、销售和市场变化情况等进行深入交流。

  (五)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切实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1.坚持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2025年上半年,为与投资者进一步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公司已制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础上,经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持续加强市值管理。2025年上半年,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公司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目标方向、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制定了市值管理年度工作方案,细化了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定期总结相关工作进展,持续优化市值管理工作。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建立交易日监测、周总结和月度报告机制,建立涵盖净资产收益率(ROE)、市净率(PB)、市盈率(PE)、股价与成交量变动、机构投资者占比、ESG评级等多维度指标体系,实时跟踪公司市值动态。定期编制投资者关系报告,不定期编制专项分析报告,月度集中反馈市值管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资本市场关注的热点。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1.持续提升“关键少数”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公司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2025年上半年,公司多次组织董监高积极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治理、法律法规相关培训、会议等活动,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共同推动实现公司规范运作。

  2.强化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及约束。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优化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的基础上,继续将市值管理因素纳入考核体系。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攻坚克难,积极作为,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持续深入挖潜增效,在提升经营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等方面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工作计划及相关预测等系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证券代码:601898证券简称:中煤能源公告编号:2025-02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王树东委托执行董事廖华军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非执行董事徐倩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执行董事廖华军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批准《关于<财务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批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同意公司2025年上半年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计2,197,579,5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人民币0.166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批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期评估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期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期评估报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98证券简称:中煤能源公告编号:2025-02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325,265,000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8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459,370,000元(母公司报表)。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授权及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按照2025年上半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25,265,000元的30%计2,197,579,5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0.166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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